芦。
    让青鸢喝了两口酒。
    总算吊住她的一口心气。
    不多时,秦不寿匆匆赶来。
    他看了一眼青鸢的伤势,二话不说,便从随身的药箱里,取出一个黑色的瓦罐。
    从中放出几只通体碧绿的蛊虫。
    那几只蛊虫顺着青鸢腿上的伤口,钻了进去。
    片刻之后,当它们再次爬出来时,原本碧绿的身体,已经变成了漆黑之色,随即僵直不动,竟是活活被毒死。
    如此反复了数次。
    直到爬出来的蛊虫,不再变色。
    青鸢腿上的黑气,才渐渐褪去。
    驱完毒,秦不寿又取出一瓶金疮药,均匀地洒在青鸢的伤口之上。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只见那狰狞的伤口,在接触到药粉的瞬间,竟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止血、结痂。
    “这是什么神药?”
    在场众人,无不啧啧称奇。
    陈木也是心中一动。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那金疮药之中,蕴含着一股异常澎湃的生命气息。
    “秦大夫,你这金疮药,是如何配制的?若是能大量生产,日后我军将士,上了战场,便可少受许多伤亡之苦了。”陈木问道。
    “可以啊。”
    秦不寿瞥了他一眼,淡淡地说道,“只要你多抽点血就行。”
    好吧。
    难怪那气息很熟。
    原来是我的血做的。
    那就没法大规模生产了。
    一个人的血就那么多,把自己抽干了,也不够几十个人用的。
    陈木只得打消这个念头。
    言归正传。
    继续思考眼下这更棘手的事。
    这帮天罗刺客行事阴险。
    让他们留在城里,始终是个祸患。
    得想个办法,尽快把他们一网打尽。
    要不……
    陈木正打算和众人商量商量。
    “将军!不好了!”
    马迟忽然从外面跑进来。
    “薛听雨被人绑走了!”
    “薛听雨?”
    陈木一愣。
    倒是把她给忘了。
    “绑匪留下一封信。”
    马迟将一封信,递到陈木的面前。
    陈木展开一看。
    上面的字是以血写的。
    “独自一人到城外桃花坡。否则,你的女人会死得很惨。”
    不是。
    你们情报怎么做的?
    她还不是我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