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壮士,周兄有心,李某也不能落后!我知壮士这等英雄人物,必然缺一匹代步的良驹。我特意从家中牵来一匹骏马,献与壮士!”
    他话音刚落,便得意地一挥手,示意家仆将马牵来。
    片刻后,一个家仆牵着一匹马走了过来。
    沈泽眼角微不可察地抽动了一下。
    那马确实算高大,但瘦骨嶙峋,毛色杂乱,眼神也有些呆滞,怎么看都和骏马二字搭不上边。
    顶多算是一匹还未老死的驮马。
    李老爷却仿佛献上什么绝世珍宝,满面红光。
    “壮士请看!此马高大威猛,脚力非凡……”
    然而,连他自己都有些说不下去了。
    沈泽心中哂笑,面上却不动声色。
    罢了,有总比没有强。
    在这乱世,能有匹马骑,已是奢求。
    更何况,李老爷大概也觉得面上无光,又让家仆从后面牵来了两头壮硕的骡子。
    “这两头骡子,便给壮士的队伍驮运粮草补给!”
    这个倒是实在。
    “有心了。”
    沈泽对李老爷抱了抱拳,算是收下了这份大礼。
    一旁的周老爷看得牙根痒痒。
    好你个李老抠!
    老夫我拿出压箱底的真金白银,你倒好,牵匹瘦马,两头骡子就想来摘桃子?
    当真是鸡贼!
    两个乡绅之间,已是暗流涌动。
    沈泽却无心理会这些。
    他接过家丁递来的缰绳,将缴获的箭壶挂于腰后,又取过那十张硬弓中的最好的一张背在身上,左腰挎着环首刀。
    邹虎早已为他取来了那件唯一的红斗篷,亲手为他系上。
    沈泽翻身上马。
    尽管马匹品相不佳,但配上他挺拔如枪的身躯,冷硬如铁的气质,竟也凭空生出几分威势。
    山顶寒风凛冽,卷起他身后的大红斗篷,猎猎作响!
    山寨前,百余名山匪早已整队完毕。
    他们的目光聚焦在马上那道身影上,充满了狂热与信赖。
    山道上,送粮的乡民们也停下了脚步,敬畏地仰望着这位横空出世的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