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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我的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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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业突出、资产优质的“盛影传媒集团”雏形已然确立:

    核心上市主体:盛影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原有限公司股改)。

    股权结构(上市前):王盛(77%,绝对控股)、中影集团(20%)、陈良(3%)。

    全资/控股核心业务板块:电影制片、电影发行、盛世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运营“中影盛世院线”)、影视城投资与运营(闯关东影视城、成龙快乐园)、电视电影业务、婚礼录像及衍生业务、盛影劳务公司。

    战略控股/参股关联板块:光线传媒(盛影占股45%,专注电视内容与艺人经纪)、盛影·北电数字特效有限公司(盛影占股80%,布局未来技术)。

    这一架构既确保了上市主体的纯粹性和盈利能力的清晰展示,又通过股权纽带将未来极具潜力的电视业务和技术板块紧密关联,形成了强大的协同效应和无限的想象空间。

    更为震撼的是,随着审计和尽职调查的深入,盛影传媒在2000年和2001年连续两年的营收均突破了十亿人民币大关。

    这一数字在2002年初的中国文化传媒产业内,堪称天文数字,足以让任何一家觊觎中国市场的资本巨头为之疯狂。

    这一系列亮眼数据,使得盛影传媒的上市不再是“是否可能”的问题,而是“以何种规模、何种估值登陆资本市场”的问题。

    王盛的京信大厦办公室,成为了比怀柔片场更为繁忙的指挥中心。

    他需要同时应对三条战线——

    第一条战线:与虎视眈眈的资本巨鳄博弈。

    高盛、摩根士丹利为代表的国际投行,凭借其全球网络和承销能力,提出了极具诱惑力的海外上市方案,估值偏向激进,试图将盛影包装成“中国迪士尼”的概念推向全球。

    而以中金公司为首的国内券商,则力主A股上市,强调其符合国家“做大做强本土资本市场”的战略,且能获得国内投资者更高的认同度,但初期估值可能相对保守。

    王盛对此心如明镜。

    他召集了核心财务和法务团队,明确了战略底线:“A股主板,是我们的首选。这是我们的根基所在,也最能体现盛影作为‘中国电影第一股’的价值。”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人,“但是,谈判桌上,我们不能只有一条路。

    要充分利用海外投行的热情,让他们在承销费用、国际配售、未来海外并购支持等方面给出最优条件。

    最终方案,必须确保我的控制权不受丝毫影响,同时,要为国家资本保留足够且有影响力的席位。”

    具体的谈判桌上,唇枪舌剑,围绕着估值、发行比例、募资规模、绿鞋机制等细节展开拉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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