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扭曲,成了妥妥的变态了啊。
我离开了雨城,用当茶背子挣的钱当孝敬,重新拜了义字堂的某个叔伯辈儿的码头。
由于我爹的缘故,我识字,会算数,哪怕再不行,也比普通人要强,加上我能吃苦、肯卖力,叔伯赏识,让我跟着他走南闯北。
多年闯荡,身边聚了几个兄弟,我们共患难,同进退,直到那年,我们来了京城。
当时我们明面上运的是川贝,暗地里做的是烟土,先到重庆,后到汉口,一路北上。
京城当时有四川会馆,同乡之间在会馆接头、落脚、互相通知消息,牢牢抱成团,甚至有长辈担保也能赊账周转。
袍哥就是这样,在家打成狗,出门互相扎起,来京城也不是孤军深入,做好了很挣钱的。
挣了钱,一是想着回程带些啥再多挣一些,二是想着怎么享受,三是想着给子孙后代留个传家宝。
所以商队的老板都喜欢往琉璃厂跑,找那些太监、内务府下人,以及替宫里那位倒腾东西的宗室,低价买一些能传家的好玩意儿。
原本还好好的,出不了什么事,哪知那年恰好赶到兵乱,商队的老板贪心,想要接手一大批从宫里流出来的东西,一口吞下这桩泼天富贵。
袍哥再狠,狠的过北洋军么?人家不仅要黑吃黑,还要把你榨干榨净。
眼看再这么下去,商队老板死不死不知道,我们几个都死定了。
几个兄弟一商量,干脆,咱也别等人家屠刀落下来了再想起来跑了,慌慌张张的卷了一些钱和一批当饵钓鱼的古董,然后来了个树倒猢狲散。
有往外地躲的,有回老家的,也有潜藏起来的,比如我,比如那个喜欢拉帮套的家伙和他亲哥。
当年藏东西的地方是那个喜欢拉帮套的家伙找的,他是我们几个中拿主意的,不仅多分了钱,还得了不少小件的值钱玩意儿。
但他脑子发昏,不说老老实实的找个好女人过日子,偏偏要找个演苦情戏榨钱的半掩门寡妇,他哥咋说他都不听。
那玩意儿连拉帮套都不如,是能沾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