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卖不出去东西的,可他们身上的钱全都没了,无奈之下,只能降价,别人卖多少,他们也咬牙卖多少,就算是亏钱,那也比把货压在手里强。
就这么卖了好几天,他们一家三口,睡过公园,桥洞,最后发现火车站里比较好,就会在晚上过去凑和睡下,挨冷受冻的扛了好几天,那些发夹和手串总算是卖了出去,他们到手的钱也少了一大半,对于摆摊这件事,也有了畏惧,不敢再有想法,也没有本钱再让他们随便去试 。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一家人找了个破屋子住下,靠着乞讨度日,原本这是一件很丢脸面的事情,可真正要到饭以后,程景恩竟然觉得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他瘸着腿,带着孩子,一家人全都穿得破旧,脸色也不好,看上去就是让人可怜的模样,遇到好心的人,甚至会给他们一两个白面馒头,这么好的东西,竟然可以靠着乞讨能要到,那还摆什么摊,想什么工作的事情,天天去乞讨就好了。
他们一家人开始把脸面丢掉,天天就是把自己弄的邋里邋遢的走街串巷,一户户的敲门乞讨,遇到好心的人,他们可以吃个饱饭,当然也有遇到不太好的人,直接轰他们的,骂他们好吃懒做的。
可他们还是坚持乞讨,因为这件事情不用本钱,也不会有什么大的风险,要到了就多吃点,要不到就少吃点,反正也饿不死,跟村里的生活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每天就这么过着,他们没有想过,那些被他们乞讨过的人家,一次两次的还能给点东西,到了三次四次,谁家的粮食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怎么可能天天给。
慢慢的他们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就会经常换地方,为了可以把乞讨这件事给干下去,他们一家人也是花了不少的心思。
虽然不太体面,可相比农村每天得干活,他们对现在的生活十分满意,暂时没有离开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