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
“你们带着神武卫跟将军北上。”
两位神武卫总旗拱手:“喏。”
“驾!”
高庆之策马离去。
……
马跑得很快,红鬃确实拥有妖怪血脉,不过和奔雷那种完全妖兽不同,它还保持着马的形状,就是在吃食上很是挑剔。
它不吃肉也不喝血,精粮里要加上好酒,不用多,一壶就足够了。
奔跑!
夜晚的风鼓动袖袍猎猎,高庆之抓起腰间的葫芦仰头就饮,豪饮三口才俯身递给红云,红云叼住葫芦甩头,末了还伸出舌头舔了舔葫芦口,这才不情愿地把葫芦丢回去,似乎在说:“好酒,再来一壶。”
“没了。”
高庆之一摊手,感觉痛快多了。
六扇门是个奇怪的衙门,你说他是捕快吧,和寻常县衙捉拿小偷小摸的不一样,他们组织严密,行事周全,像是一张大网将整山河罩住。
但要说他们是兵卒,好像又不对。虽然令行禁止,有专门的传信手段,还有森严的上下级,但做的事既不是攻城,也不是掠地,专营的也是江湖上的事。江湖上的人和妖怪叫他们玄卫,也叫他们番子。
地司稍微好一点,因为他们管的是江湖,水司衙门有鹰房、狼卫,是正儿八经的鹰犬,专司朝廷内部的事务,特事特办,称为特务,有时候也会和江湖打交道。
这就导致他即是骑士又是江湖武夫。
哪一边都踩着半只脚,自然更倾向于自己适应的环境。
他当然清楚如果把事情说了,行伍军队会是个什么态度,他才劝说陆老板不要声张,混在队伍中就是。
只可惜造化弄人。
如此也好。
他在军营中待得就是不习惯,索性舍了去继续他的江湖路,也好把他地司校尉的优势体现出来。至于对错,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坚持,有时候阴差阳错就会颠倒个儿,谁也不好说。那就少说,多做。
做事!
……
陆寻哑然失笑:“怪哉,我好像听到有人喊我。似是校尉的声音。”
署耳说道:“校尉是地司中人,不至于来做说客。”
江湖妖怪对地司衙门的看法各不相同,大多数都只听说过,毕竟哪一家妖怪要是真见着地司的校尉,还能囫囵的活着,至少也得是个好手。
“陆老板。”
陆寻拽住了还要前行的奔雷,鹰视狼顾,脑袋拧了个半圆,看向身后:“还真是校尉。”
哒哒马蹄声迅速贴近。
“吁。”
追上来的高庆之巍然一叹:“陆老板,我对不住你。”
“校尉何出此言?”
“这章州大灾本来不关陆老板的事,是我冲动砍了宋老头儿帮他缓解痛苦。听闻你在盂县击杀万朝海,于军阵中九死一生才脱身。”
“在救一人和救千万人中选择了全都救。”
“我竟没法帮你留下,我有愧啊。”
高庆之八字眉蹙在一块儿,一脸的内疚。
他堂堂地司校尉,让自己的帮手被扫地出门,莫说功勋,甚至可能背上个包庇白教人士的罪名,又一想到陆寻是一腔热血,助拳救人,就感觉心如刀绞。
“校尉言重了。”陆寻不以为意。
人呐,还得靠自己。
他们本来就目的不纯,没有早些时候和盘托出,怪不得将军愤怒。
当然,可能早点儿说连睡一晚上都不成,到时候说不得要强撑着精神头儿离开,现在倒也行,还多了个泥菩萨做帮手。
那还能说什么。
走呗。
陆寻摆手道:“校尉不必挂怀,我们在豪县汇合就是。”
“此去山高路远,没有大军维护,如何走得啊?”高庆之继续说道:“我已让手下总旗携神武卫跟着大军去豪县。”说着提起腰间的长刀,拍了拍身后的剑匣:“一人,一马,一刀,一剑,万望陆老板莫嫌少。”
“怎么会。”
“不过,校尉倒是说了关键,此去居英山需要些帮手。”
高庆之说道:“我还有些好友…
32、百神妖会的请帖-->>(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