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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少女的乌云,被风风火火的悍匪洞开(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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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瞬间闪过脑补,少女转身,颤抖着就要夺门而逃。

    但对方举起扫把,义正言辞的厉声质问先一步袭来:

    “这明明是我家!同样的话是我要问你才对,你大半夜闯入我家是何意图?”

    什么!

    原来是别人家吗?

    义正言辞的呼喝,让一向不自信的方晓夏浑身哆嗦两下,下意识就怀疑起了自己。

    好像也对啊,不是在家里人家怎么会做家务,明显是自己走错门了!

    完蛋了完蛋了完蛋了!

    少女捂脸崩溃,脸红的像个大虾似的,连忙弯腰道歉个不停: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走错门,擅自用钥匙开了你家的门……”

    擅自用钥匙开了你家的门……

    哎?

    是不是哪里不太对?

    少女感觉自己的脑袋被烧的有点短路,需要好好思考一下。

    ——不是,你家的门我怎么能打开的?

    方晓夏立刻瞪大眼睛抬头,打量着屋里的环境。

    怎么看,这些布置都是她家的吧!您是?

    果然,你是伪装的坏人吧!

    “呃,这个,那个……”

    心里大声吐槽,可方晓夏却完全不敢吭声,畏畏缩缩结巴个不停。

    汗流浃背了。

    她的脚下蠕动着,想要趁对方不备逃跑。

    这时,穿着围裙的少年却装模作样地侧耳倾听,皱起眉头若有所思。

    就好像,一旁沙发上的空气里,有什么不存在的东西在和他讲话似的。

    坏了,这人好像还是精神分裂……

    方晓夏的心里泛起嘀咕。

    更害怕了。

    这时从楼道逃跑好像没有胜算,对方一身伤疤感觉很会运动的样子,而她偏偏是个体能废柴。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该怎么稳住对方?干脆就顺着对方的话题说下去吧……

    少女在心里疯狂思索,千百种思路回转,可实际上就是半句话也吭不出来,脸被憋的通红。

    “哈哈哈!”

    然后,她就看见少年有些尴尬又恍然大悟似的闹了下头,哈哈一笑:

    “那个,不好意思,是我搞错了,是我搞错了!”

    “原来你就是……这里的房东,对吧?”

    说起“房东”两个字,少年似乎有些不习惯,像是人生第一次接触这个词汇。

    他甚至对着方晓夏肃然起敬地点了点头:

    “真是年少有为,这么小就就职房东了。”

    方晓夏:“?”

    你是不是对我和“房东”的概念有什么误解?

    听起来好像没有问题,但我怎么有点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

    当时在法餐厅外面,他说话好像也有点这方面的问题。

    而且现在是房东与租客的问题吗?是你在非法入室图谋不轨!

    但方晓夏很快就没有时间继续在心底吐槽了。

    因为对方一副“我懂你意思”的表情,忽然从怀中掏出了……

    一串长长的大金链子,24k纯金,闪耀的至臻光芒快要刺瞎方晓夏的眼睛。

    接着还有两块金砖。

    还有十来个……穿成一串、清一色在表盘上印着Patek Philippe标识的腕表?

    “?”

    这家伙在干什么?

    方晓夏的瞳孔放大,呼吸屏住,呆呆地看着正在“展示军火”的白舟,就像看见原始部落的食人魔在展示自己穿成串子的人头项链。

    不是,你从哪拿出来的这些东西?

    你怀里怎么可能藏这么多东西?哆啦A梦吗你是!

    还有那些名牌腕表……怎么上面还沾点干涸的血迹?是血迹吧?是血吧!

    这真的不是“脏物”吗?大哥你真不是杀手?

    然后,快要哭出来的少女,就看见这位神秘的杀手少年,穿着围裙,一脸严肃地将这些琳琅满目的黄金珠宝摆放在了地上:

    “租房要付房租对吧?”

    “如果我想多住一段时间,或者干脆买下来的话……”

    白舟诚恳地与方晓夏对视,心中想起方晓妍对自己的嘱托。

    如果有“钱”了的话,或许方晓夏就能自信起来,改变人生了吧?

    一举两得,互惠互利。

    抱着如此朴素的想法,白舟将过往搜尸收集到的赃物,摆出无足轻重的一小部分,对着方晓夏严肃发问:

    “你看,这些够吗?”

    “?”

    方晓夏的大脑,已经完全空白了。

    够什么?

    够买我命?

    此时此刻,白舟落入方晓夏耳中严肃而低沉的话语,已经完全变了滋味。

    以方晓夏的冰雪聪明,她完全能够理解对方的意思。

    他说的肯定不是够不够房租。

    而是……

    “这些,够不够封口?”

    “——不识抬举的话,可就是灭口了哦!”

    果然……他肯定是个“杀手”吧?

    因为是杀手所以很神秘,因为是杀手所以受伤,然后悄然躲到了这里。

    方晓夏的心脏剧烈跳动,仿佛快要跃出胸口。

    有害怕,但……也有刺激和好奇。

    这种感觉很难形容,血液在少女的体内加速流淌,让她的脸蛋变得滚烫。

    方晓夏已经习惯了自己一事无成且没有存在感的失败人生,平庸的少女将要随波逐流的过完一眼望得到头的下半段人生。

    就像一朵小小的乌云随着洋流环游世界,直到某天流泪变成雨水被世界蒸发,天光永远不会照进她的世界。

    她本以为是这样的。

    但人们总有幻想,想着有一个人在某天风风火火闯入你的世界,打破你古井无波的平庸生活,带你去见与过往截然不同的瑰丽风景。

    于是乌云被闪电打破,阴霾的夜空也在这个奇特的时刻洞开天光。

    在这个人心惶惶的雨夜,忧郁的人生败犬似的少女,遇到完全预料之外的神秘少年闪亮登场。

    他站在那里气势汹汹,他挥舞扫把的模样像是常年舞动利刃,他一身伤痕衣衫狼狈,尽显他与年龄截然相反的特殊经历。

    他是什么人?他遇到了什么?

    这道身边满是迷雾的身影,和少女曾经多次梦见过的,从天而降要带少女远走高飞的模糊身影似乎渐渐契合。

    但——

    少女见鬼似的看向白舟,咽着唾沫打量对方廉价地摊似的摆了满地、琳琅满目的黄金腕表。

    但这个人不能是黄金劫匪,腕表大盗吧?!

    超级危险分子!还有精神分裂的嫌疑!

    少女的表情像是要吓哭了,腿软无助地发抖,可怜兮兮的。

    怎么别人的天光洞开都是有超能力的帅哥美女驾到……

    她的人生刺激时刻,却是患有精神病的黄金劫匪,穿着裸体围裙拎着大金链子,非法入室破门而入,悍然闯入她的家里,端着赃物一脸肃然地说要租她的房子啊!

    这种打开方式……

    是不是太奇怪了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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