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方律师所言见义勇为,完全为断章取义,且剥夺警方付出。”
“被审人目标本身是周旭本人,而非为其被拐孩子。”
“孩子是在8月14日当晚由警方救出,侧面来看,被审人前往羊同镇,绝无拯救孩子之意!”
言罢,他再次补充道:
“而于8月13日,被审人孙泉将尸体进行肢解碎尸,拉去洪福街道菜市场进行贩卖......”
“这完全是主观意识上的私人情绪!”
“与被拐人无关,联合之前对方无拯救孩子之意......”
刘勋在庭审前便已经将案件解剖清晰。
只要将重点放在孙泉故意杀害周旭一事上,配合郑梅,他的胜率起码有七成!
“如此看,被审人断然是因私情,主动且带有杀心,将周旭进行杀害!”
“被审人,完全符合《刑法》第 232条故意杀人罪!与《刑法》第 234条故意伤害罪!”
“并且,8月13日同样构成侮辱尸体罪!”
三条罪,全都是极端中的极端!
如果一旦坐实,定然都要往最严重的方向判罚,且还要数罪并罚......
“有道理。”
“这样来看的话...确实是泄愤没错。”
“嘶...怎么感觉两边说的都这么对呢?”
“.......”
陪审席与记者团开始窃窃私语,他们脸上惊疑不定。
徐良说的对,可刘勋这么一解析,好像也没错......
“我的发言结束。”
刘勋脸上露出笑容,随即坐下身。
审判长张博脸上露出忧愁,扭头看向徐良,“被告方请开口。”
徐良深吸一口气,眉头凝起。
果然,这种大案最能吸引有能力的律师......
这种难缠程度完全不是普通律师该具备的!
不过......
徐良眉头松开。
他还能应付!
“我要反驳一下,刚才刘律师所言,故意杀人罪并不存在,对方才是断章取义!”
“我方委托人,在救人时将周旭打倒,丧失行动能力后,第一时间并未进行补杀!”
徐良掏出提前准备好的证据。
他早就料到对方会拿这点开刀!!!
“而是先去观察被拐孩子的状况!”
“如果是故意杀人,那第一时间应当将人杀害,所以,对方律师所言不
第65章 掏出谅解书!-->>(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