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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掏出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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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对方律师所言见义勇为,完全为断章取义,且剥夺警方付出。”

    “被审人目标本身是周旭本人,而非为其被拐孩子。”

    “孩子是在8月14日当晚由警方救出,侧面来看,被审人前往羊同镇,绝无拯救孩子之意!”

    言罢,他再次补充道:

    “而于8月13日,被审人孙泉将尸体进行肢解碎尸,拉去洪福街道菜市场进行贩卖......”

    “这完全是主观意识上的私人情绪!”

    “与被拐人无关,联合之前对方无拯救孩子之意......”

    刘勋在庭审前便已经将案件解剖清晰。

    只要将重点放在孙泉故意杀害周旭一事上,配合郑梅,他的胜率起码有七成!

    “如此看,被审人断然是因私情,主动且带有杀心,将周旭进行杀害!”

    “被审人,完全符合《刑法》第 232条故意杀人罪!与《刑法》第 234条故意伤害罪!”

    “并且,8月13日同样构成侮辱尸体罪!”

    三条罪,全都是极端中的极端!

    如果一旦坐实,定然都要往最严重的方向判罚,且还要数罪并罚......

    “有道理。”

    “这样来看的话...确实是泄愤没错。”

    “嘶...怎么感觉两边说的都这么对呢?”

    “.......”

    陪审席与记者团开始窃窃私语,他们脸上惊疑不定。

    徐良说的对,可刘勋这么一解析,好像也没错......

    “我的发言结束。”

    刘勋脸上露出笑容,随即坐下身。

    审判长张博脸上露出忧愁,扭头看向徐良,“被告方请开口。”

    徐良深吸一口气,眉头凝起。

    果然,这种大案最能吸引有能力的律师......

    这种难缠程度完全不是普通律师该具备的!

    不过......

    徐良眉头松开。

    他还能应付!

    “我要反驳一下,刚才刘律师所言,故意杀人罪并不存在,对方才是断章取义!”

    “我方委托人,在救人时将周旭打倒,丧失行动能力后,第一时间并未进行补杀!”

    徐良掏出提前准备好的证据。

    他早就料到对方会拿这点开刀!!!

    “而是先去观察被拐孩子的状况!”

    “如果是故意杀人,那第一时间应当将人杀害,所以,对方律师所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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