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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成立粮税司,改革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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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

    “按照大明的里甲陪税制度,李家庄一百三十余户的辽响,都要由剩下的三十口老弱,一体均摊。”

    “税吏逼迫过甚,为了完成任务,动辄殴打动刑。”

    “最终.最终李家庄那剩下的三十口老弱,全被逼死,无一人幸免。”

    “随后,我等再至杏子川,此地百姓尚有盈余。”

    “但同行的税吏,却利用登记上的漏洞,大肆加征火耗,随意摊派;”

    “淋尖踢斛更不必多说,硬生生将杏子川农户搜刮一空。”

    “眼见没了过冬的存粮,不少农户纷纷投井、跳崖.”

    “方圆一百三十里地,仅有王庄、以及地方士绅大户的田亩,未曾征税。”

    李立远毫不掩饰地讲述着,当年他在陕北一带征税的所见所闻,听得江瀚是连连摇头。

    明朝后期的财政崩塌,究其根源,主要就是因为不合理的税制,以及不断被侵蚀的税基。

    明代的税制很奇怪,田亩的正税极少,真正压在百姓头上的,是那名目繁多、层层加码的徭役和摊派。

    而这些徭役摊派,在万历年间张居正改革后,统一化作了“徭役银”,又称“丁银”。

    而大明的士绅阶层,免除的,恰恰就是这部分最重的“丁银”。

    并且,他们的正税,在朝廷的屡次宽免下,也几乎不再上缴。

    这就导致了大明税基,被系统性地侵蚀。

    藩王、官僚、士绅,通过土地投献和兼并,享受着免税的特权。

    而所有的负担,最终都转嫁到了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头上。

    从宏观上来讲,明代的税制设计就有大问题。

    这是当年太祖皇帝朱元璋留下的后遗症。

    老朱是布衣上位,把钱粮看得很紧,他本着“藏富于民”的想法,为了避免百姓负担过重,所以把正税定得很低。

    低到什么程度呢。

    大概就是全国一年收上来的赋税,在正常情况下,刚好够国家一年的用度,不多不少。

    可问题是,国家哪能年年都风调雨顺?

    尤其是大明朝,天灾人祸更是频发。

    一旦有事,正税根本就不够用。

    穷生奸计,于是,后世的皇帝和官员们,就琢磨出了很多歪门邪道的捞钱办法。

    其中最恶劣的一项就是“摊派”。

    按理说,摊派历朝历代都有,不算什么新鲜事,但是大明朝却把“摊派”玩到了极致。

    他们创造性地采取了“寅吃卯粮”的方法。

    简单来说就是,今年花的钱先打欠条,年底核算,然后分配到各省府州县的都司卫所,明年加派。

    这样一来,今年的亏空,明年就可以补回来了。

    遇到像什么赈灾,修缮河道等大事,也有钱了。

    可问题是,很多事情,不是一年就能解决的;而且新的一年,还会有新的突发情况。

    对于这个问题,大明上下的给出的答案是,没关系。

    今年的亏空,明年加倍从百姓身上摊派回来就行了。

    这就导致大明的百姓,日子过得是一年比一年苦。

    直到明末,万历三大征和辽东战事,彻底击垮了大明的财政,于是只能增收三饷。

    再加上小冰河时期的到来,这个庞大的帝国,就此骤然崩塌。

    并且,很多人印象中,江南地区才是大明的财税重地,北方几省的税收都不高。

    但其实,就明朝的税收来说,南方和北方,在比例上是有严重问题的。

    尽管苏松二府的亩均税粮在全国首屈一指,但其户均税粮与陕西、山西、河南三省相近。

    甚至收按照户均计算,北方还普遍高于南方。

    (资料出自:《明代〈万历会计录〉整理与研究》)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明末时期,陕西地方遍地都是反贼。

    天灾频发,亩产极低,可到头来交的税,比谁都多,这谁受得了?

    那陕西百姓能不造反吗?

    所以,对于江瀚来说,组建一个专业、高效、且公平的税务机构,是其稳固根基、避免重蹈明廷覆辙的关键所在。

    他需要规避明代税制的沉疴痼疾。

    所以,江瀚打算把阿美莉卡的国税局体系,提前搬到这个时代来。

    他并不打算使用什么,“摊丁入亩”、“火耗归公”、“官绅一体纳粮当差”狗屁政策。

    根据他的研究,这些政策,全是被野猪皮的后人吹出来的。

    这些政策,本质上全都是野猪皮,用来奴役、剥削汉人的手段罢了。

    就拿摊丁入亩来说,野猪皮的后人不断在各种场合宣称,摊丁入亩废除了两千年来的人头税,是天大的善政。

    仅凭此一项,雍正就可以吊打无数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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