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364章 狼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枪,在草原工作多年,又是本地人,有足够对付狼的经验。

    但他失手了。

    打空了弹匣,愣是没打中狼,不是他枪法烂,而是这头狼战斗经验丰富。

    它把拉克申逼到了绝境。

    所以沈新有理由怀疑,这可能是一头狼王。

    因为袭击拉克申的是一群狼。

    独狼是真正的独行,能集群,那就是群狼。

    群狼必然有狼王。

    袭击拉克申的应该就是。

    而天雄和狼王搏杀,他固然戴了头盔,算是一个优势,可沈新觉得他肯定还是打不过。

    沈新推测,这次搏杀,输的肯定是天雄。

    如果他赢了,他会自己返回到拉克申身边,守护拉克申。

    但他没有。

    沈新觉得他可能是搏杀过程中发现打不过,选择了逃离,想把这头狼引开。

    拉克申昏迷,这头狼或许以为他死了,选择了去追击天雄。

    而且这头狼袭击拉克申的行为就足够反常。

    人类的活动范围大,狼又那么聪明,肯定知道人类不好惹。

    尤其是拿枪的。

    对枪没有敬畏的动物,早就死了。

    那这头狼还尾随拉克申,突然发起袭击,沈新有一个推测。

    可能是报复。

    拉克申开枪击毙了一头狼。

    这头被打死的狼,或许是袭击拉克申这头狼的伴侣。

    所以它才选择报复。

    见拉克申昏迷不醒,以为死定了,又把报复的目标放在了天雄身上。

    开始追杀天雄。

    智能头盔在很远的地方被找到,就是证明。

    一犬一狼,肯定不断的搏杀,拼到连头盔带子都被强行扯开。

    而狼这种动物,他们盯上的目标,至死不休。

    天雄能否在这种追杀下存活,真的难说。

    因此沈新过来,一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看看能不能找到。

    其次就是死要见尸,一条奉献过,救过人的警犬,总不能曝尸荒野吧。

    别看来到呼尔干不过一个月,天雄干的真不错。

    边境巡查,帮助牧民寻找丢失牲畜,追捕嫌疑人,拉克申没少跟自己夸天雄能力出色,工作能力一流。

    等沈新回过神来,汽车已经开出了城市。

    沿着一条笔直延伸到天际的公路,一头往西北方扎了过去。

    天空低垂,阴云徘徊。

    这几天没什么好天气,阴天居多。

    一眼望过去,还是蔓延没有边界的茫茫草原。

    不是水草最丰盛的时刻,黄绿黄绿的,但这种一览无遗的旷野,依旧令人心胸开阔。

    沈新是第一次来到草原,忍不住打开车窗,任由冷风打在脸上。

    真的是打。

    五月初草原上还有大风天,没有遮挡的风就跟刀子一样,割的人皮肤生疼。

    远远的,还能看见零星散落在大地上的蒙古包和毡房,面积惊人的羊圈,圈着不知道多少羊。

    俨然就是古诗里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真实写照。

    天魁同样探出头,任由大风把自己毛发吹的一边倒。

    他眼底满是向往。

    漫山遍野的草地,可以任由他肆意奔跑。

    这时,天魁突然冲天空叫唤了几声。

    沈新抬头一看,就见空中呼啸着飞过一头大鸟。

    飞的不低,张开翅膀,愣是有那么一点儿遮天盖地的气势。

    开车的张其峰低头通过前档看了一眼,振奋道:“是金雕,好兆头啊。”

    在草原上,金雕象征着勇气和自由,更是好运的代表。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