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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一下为什么最近没有原创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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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干净,就算骗不过鲁米诺,至少也应该会擦掉吧”之类的评论会层出不穷。

    所以,我必须要让凶手在“读者能够接受的范围内犯错”,任何证据都一定是“凶手为了达成某种目的必须留下的东西”。

    就比如滑雪案中的鼻腔喷雾。

    但是这样实在是太难了,我觉得自己至少在短期内不可能写出比那个夫妻房密室更优秀的“简单且必须”手法了。

    而如果让犯人回归到正常不犯低级错误的作案,本格推理几乎没有可以利用的漏洞。

    就比如,戴了手套=不留指纹,不受伤=没有血迹或伤口,没有监控,没有火药残留,不能直接从凶手身上搜出来下毒的证据等等。

    在排除了这一切之后,你就会发现如果刑侦技术没有突破,达成文学作品中的“完美犯罪”简直轻而易举。

    只要不犯低级错误就好了。

    就好像我所写的十多年前下毒案一样。

    为什么那个案子一定要放在十多年前?

    其实是为了减轻没有证据带来的“挫败感”,因为如果夫人没有犯错,如果她没有把木盒留下,就真的是完美犯罪了。

    根源就在于,那个时代的检测仪器,无法从泼洒的咖啡中提取到糖精。

    所以我只能安排一个过去式来缓冲。

    种种困难,我认为这才是英式推理真正式微的原因。

    因为太难了。

    设计一个看起来完美的案件在那个背景下其实没什么难度,真正困难的是,你要在找出能够让侦探证明犯人的证据,又不让犯人犯错。

    就连天才如阿婆,也经常要让波洛用钓鱼手法让真凶自爆正是如此。

    可能用的,能写的,都被阿婆写尽了,这时候,日式推理天马行空的机关密室就占据了上风。

    让读者被花哨的手法吸引,从而忽略越简洁其实才越困难的本质,用花哨的手法留下海量用于侦破的证据。

    事实就是,花哨的机关手法,本质不是犯人脱罪的计谋,而是创作者为侦探准备的外挂。

    可我不会写机关,也不会写暗号,所以用不来。

    客观上我不具备写日式推理的能力。

    这也就导致了,在2000年出头这段日式推理占据绝对主流的时间段,我也陷入了和英式本格派同样的困境。

    凶手的强度过高了,盘外招又让读者厌倦,所以反而没有办法写出好案子。

    第二个原因,就是我个人在创作中,案件一定不能脱离当时的社会背景。

    之前的创作没有遇到这个问题,不是因为我真的经历过那个古老的年代,而是因为其实很有趣,对“过去式”的案件来说,他到底是1930年1940年的波洛,还是我设定的1980年左右的投毒案,其实对于读者来说观感是一样的。

    毕竟大家都没有真的经历过那个时代,对我们来说,只要知道那是一个没有DNA,没有现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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