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多。
起初只是三五个,后来变成十几个,几十个。
他们来自四面八方,大多面黄肌瘦、眼神空洞,像被风从干裂土地上吹来的蒲公英种子,无处扎根。
竞争也变得残酷。
一块馊了的馒头可能引发一场混战,一碗客人剩下的汤面会招来五六个孩子的争抢。
一开始她也争不过,有些小流浪还会“结盟”,专门欺负她这种个子更矮小的。
小六很快明白,在这个世界里,不争不抢就会饿死。
为了活命,她几乎每天都要和抢食的流浪儿打架。
第一次打架是为半条鱼——不知从哪家富贵人家后厨扔出来的,鱼头和一半身子已经被野狗啃过,但剩下的部分足够她吃两天。
一个比她高半头的男孩也盯上了它。
面对食物,小六没犹豫,抓起地上半块碎砖就冲了过去。
男孩没想到这个瘦小的女孩会如此凶狠。
小六像条野狗,扑上去就咬住他的手臂,趁他痛呼时用砖头砸向他的膝盖。
男孩惨叫倒地,她抓起鱼就跑,直到确认没人追来才停下,双手颤抖不是因为恐惧,而是某种原始的兴奋。
那场战斗在她左眼角留下了一道疤——男孩用指甲抓的,差一点就伤到眼睛。
但也教会她重要的一课:在这个世界上,想要活下去,就得比其他人更狠。
久而久之,她练就出了一身本领,又凶又狠,街上没有小孩打得过她。
渐渐地,“小疯狗”成了她的绰号。
街上没人敢惹她,就连那些比她年长、比她壮实的男孩,看见她那双狼崽般的眼睛也会退避三舍。
那个时候谁还在乎名声,只在乎今天能不能填饱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