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战报可以作假,战线是不会作假的。
但以前的那些都是通过互联网了解的,蒋博本身还是对周云这种网红性质的律师有种傲慢,他看不上对方。
这种观点其实在律师群体内很常见,很多律师的看法就是,如果一个律师经营出来的社会关系可以直接让他获取足够的案源,那没人会去网上抛头露面。
别觉得奇怪,各行各业都有这种秉持着传统的人,就觉得什么事沾上网红就都不像话了。
但是在这次看到周云的起诉状和证据后,蒋博默默地把自己的傲慢收了起来,情况有点不对,如果自己就这么去应诉的话,那必输无疑。
是真的必输无疑,那位周律师的水平真的很高,证据设计环环相扣,可以说法院就算想强行判赢也没那么容易。
当然法院其实想让一个人赢还是很简单的,对于对方的证据直接不予采纳就行,但对面这个人叫周云,真要这么搞,后续指不定出什么事呢。
看完了所有材料,蒋博仔细思索了一会,随即给那位郑总发了个消息,双方约好一起开个视频会议。
很快到了时间,视频接通,蒋博这边是团队几个人,另一边的郑志宇则带着几个副总。
蒋博一一打了个招呼,然后便道:“郑总,材料我都已经看完了,可以这么说吧,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如果没有新证据,这案子我们肯定要输。”
话音落下,郑志宇顿时眉头皱起:“什么?肯定要输?”
“对,肯定要输,我来给你们稍微讲一下,这位周律师的水平真的很高,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招投标,以及合同本身,还有确实提供了物业服务的证据,以及很重要的,我们这边是知情的,知道对方提供了物业服务,而且也接受了物业服务的证据。”
“这些证据但凡缺一个,我这边都有得打,但是环环相扣,就不好弄了。”
很多这种起诉,就拿一份合同去,人家直接不认,你们签了合同我不知道啊。
你说开发商做了告知?那你把开发商找出来问问他啊!
开发商自然是不肯出来的,这事就不好弄。
但是人家把提供了物业服务以及己方接受了服务的证据拿出来,这就说明,自己这边对这些都很清楚,想打迷糊眼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