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美国民众极力呼吁美国政府承认和支持中国的革命。在临时政府成立之后,国务院收到潮水般的信件和电报,它们大多要求美国尽快承认中华共和国。
在美国民众和舆论的影响下,191o年2月28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了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威廉·苏尔泽的提案,“对中国人民实行代议制制度及其理想的努力深表同情”,“对其执掌自治政府的权力、义务和责任表示祝贺”。随后,塔夫脱总统在年度国情咨文中阐述美国对中国问题的中立政策时,表示在某种程度上是接受美国民众的意见,指出:“19o9至191o年的中国政治骚乱,以及临时共和政府的成立,直至按期成立一个永久政府的过程中,美国人民恰当地表达了对中国人民主张共和原则的自然同情。”
临时政府在掀起舆论大潮,争取国际支持的同时,向世人展示着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态度。191o年三月二日,中华共和国的临时参议院正式成立,议员到会的有十八省五十一名议员。宋大总统致祝词,然后蔡元培、居正、马君武相继演说。最后推选林森为议长,居正为副议长。临时参议院中以复兴会为的革命联盟占三十六席,同情革命的士绅和无党派人士四人,立宪派十一人,旧官僚根本没有席位。因此临时政府表面上是,旧官僚、立宪派、革命派的联合体,实际上却是由革命党人主持的政权。
191o年三月五日﹐广州临时政府颁布了《中华共和国临时约法》,其中规定:“中华共和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共和国人民一律平等”,“私人财产不可侵犯”﹐“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和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并且明确了在政府的组织形式上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统治权。
应该说,临时约法一出,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自此以后,在思
第七十七章 世界反响-->>(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