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描绘出了一个宪政国家的形象,指出了建立宪政国家的具体方案。并且将把这个宪政国家要采取的针对社会各阶层的政策以法律的形式一一列举出来,针对商人的有《商法》,针对工人的有《劳动法》,针对农民的有《土地法》,针对士兵的有《兵役法》,针对学生的有《教育法》………
当然,这是一个相当浩繁的工作,据肖志华保守估计,半年以内能够大致写完,至于全部完善,则至少需要两、三年的时间。
但这却是必须的,一方面肖志华努力要避免近代中国社会及其变化的悲剧轮回,那就是变的是朝代,是政权的名称,是社会的皮毛,不变的是社会的黑暗、压迫、**和不公。人民的地位并没有因为换了“民国”这一标牌而有所提高。另一方面,这本书将从此奠定他在革命中的指导地位,至少也应该是革命设计师或最权威的革命理论家吧!
当然,肖志华知道任何人都可以草拟一部宪法,但只有在与政府有关者可能遵守它的时候,它才能成为宪法;如果他们不遵守它,那它就不是什么法。可肖志华的目的是要展示一个切合中国实际的,具有操作性的宪政国家的框架,其中的宣传、指导和规范意义才是巨大的。
再者说,肖志华拟定的宪法和那些法律、法规可不是照搬照抄,它参考了英、美成法,却越英、美成法,显得更加严密、细致、周详。要知道,光美国宪法从诞生到一九七一年,还产生过二十六条宪法修正案,也可以说是修改了二十六次呢!肖志华不说是一次到位,可也差不了多少。
肖志华走进办公室,刚刚坐下,工作人员便将摘抄自读者来信的汇总文本递了过来。时间宝贵,有些事情可不要亲历亲为,否则会被累死的。
“这么多?”肖志华微微吃了一惊,晃了晃手中
第五十六章 宪政先驱?-->>(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