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欲,必能顺其情也。”
魏征曰:“陛下本怜百姓,每节己以顺人。臣闻‘以欲从人者昌,以人乐己者亡。’隋炀帝志在无厌,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营造,小不称意,则有峻罚严刑。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竞为无限,遂至灭亡。此非书籍所传,亦陛下目所亲见。为其无道,故天命陛下代之。陛下若以为足,今日不啻足矣;若以为不足,更万倍过此,亦不足。”太宗曰:“公所奏对甚善。非公,朕安得闻此言?”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曰:“朕近读《刘聪传》,聪将为刘后起仪殿,廷尉陈元达切谏,聪大怒,命斩之。刘后手疏启请,辞情甚切,聪怒乃解,而甚愧之。人之读书,欲广闻见以自益耳,朕见此事,可以为深诫。比者欲造一殿,仍构重阁,今于蓝田采木,并已备具,远想聪事,斯作遂止。”
贞观十一年,诏曰:“朕闻死者终也,欲物之反真也;葬者藏也,欲令人之不得见也。上古垂风,未闻于封树;后世贻则,乃备于棺槨。讥僭侈者,非爱其厚费;美俭薄者,实贵其无危。是以唐尧,圣帝也,谷林有通树之说;秦穆,明君也,橐泉无丘陇之处。仲尼,孝子也,防墓不坟;延陵,慈父也,嬴、博可隐。斯皆怀无穷之虑,成独决之明,乃便体于九泉,非徇名于百代也。
洎乎阖闾违礼,珠玉为凫雁;始皇无度,水银为江海;季
铸钱-->>(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