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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9章 幽灵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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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重迭。

    也就没办法分析判断行动上的先后顺序了。

    屋里也没有发现和这组脚印的底纹相匹配的鞋子。

    仿佛就像是一个幽灵留下的。

    这个幽灵从门口走到卧室的床边,看着床上的人,然后又转身离开。

    周奕听到这组脚印的情况时,觉得很诡异,立刻要来了现场拍摄的照片,和这组脚印的痕迹记录。

    沈家乐也凑上来看,不过比起周奕手里的照片和记录,他更留意周奕的反应。

    现场也没有发现搏斗挣扎的痕迹,也没有被翻箱倒柜的痕迹。

    床头柜上放着一条还穿着皮带的裤子,裤子里的钱包完好无损。

    通过裤腰带上挂着的钥匙打开了床头柜的抽屉锁之后,发现田一鹏家的财物也全都没有丢失。

    抽屉里的存折、结婚证等物品上,只检测出了两组指纹,一组确认是田一鹏的,另一组不出意外应该是季梦婷的。

    厨房那口锅和燃气灶经过检查,也没发现有被人动过手脚的痕迹。

    从灶口旁边那些粥的痕迹来看,就是煮粥煮过头,导致出了意外。

    因此除了那组诡异的脚印之外,剩下唯一的也是最大的疑点,就是冯学勤说的潜血痕迹了。

    客厅和卧室的地上,分别都找到了一些滴落状的血迹,量不大,并不足以致命,但也远高于正常受伤的出血量。

    目前已经提取了多个血迹样本进行化验,结果暂时还没出来。

    最后还剩下的一件事,就是尸检了。

    正常情况下,法医会在现场做最初步的观察,提供一些重要信息,如死亡时间,大致死因等。

    检查完之后就会把尸体拉回去,通常在一到三天内出具一份初检的报告。

    然后再是对尸体进行解剖,做详细的正式报告,其中就包括完善的毒理学化验,还有病理学切片等等,这个过程短的也得一周,长的甚至得个把月,主要看案件复杂程度和人手。

    初检报告的作用,是让警方快速立案,确定侦查方向。

    但只有正式报告,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才能在司法程序上具有法律效力。

    按理来说,云瑶现场一般会口述一下情况,如果有助手的话,就像宋义明和许念,那么助手就会做个记录。

    如果没有,那就看刑警队会安排人记录不。

    但这次,云瑶居然把现场观察的信息写在了一张纸上。

    周奕一看就知道,这张纸条是云瑶留给他的。

    “死亡时间:早期,预计六到十二小时以内。”

    “判断依据:1——直肠尸温31.5摄氏度,屋内环境温度为三十二度,死后前十二小时该环境温度下尸体降温幅度为0.38-0.69摄氏度”

    “2——尸斑,血液坠积导致尸体低下部位呈斑块状尸斑,暗紫红色,边界逐渐清晰,但手指按压后不明显(备注:因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稳定性强导致)。”

    “3——尸僵,尸僵已从小肌群扩散至上肢和下肢,属于全身性僵硬阶段,关节活动明显受阻,但尚未达到高峰。”

    “大致死因:一氧化碳中毒。”

    “面颊、口唇、指甲床、眼结膜等部位呈樱桃红色。”

    “尸斑情况详见死亡时间第二条。”

    “死者体表无明显外伤,无暴力损伤痕迹,口鼻无明显损伤或分泌物。”

    周奕看着云瑶留给自己的纸条,一方面非常感激,毕竟纸条上的内容已经非常详细了。

    另一方面却犯了难,因为法医的现场初检结论,基本算是确定了田一鹏仅死于煤气中毒。

    要么是意外,要么是自杀,没有他杀的迹象。

    没有他杀迹象,就意味着没有犯罪事实。

    这会给案件的定性和立案来带麻烦。

    “冯队,您有什么指导意见吗?”周奕客气地问道。

    虽说他怀疑田一鹏的死和汪新凯被刺一案有直接关联,但他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

    所以也就无法要求并案处理。

    而上面点名要他侦办的是被刺案,煤气中毒案理论上是分局负责的案子,他不能上来就反客为主。

    所以得先看看冯学勤的态度,再决定自己该怎么说。

    冯学勤听他发问,当即说道:“这个……首先我想代表咱们分局,代表分局的领导和弟兄们,向周奕同志和沈家乐同志表达一下这个感谢啊。”

    “如果不是你们两人的及时发现,这个事情的后果,不堪设想啊。”

    见他言辞恳切,周奕赶紧谦虚的表示他们也是赶巧碰上了。

    “然后,这个、这个案子呢,从法医的意见,以及现场勘查的结果来看,我认为它应该就是一起意外的煤气中毒事件。现场没有发现入室抢劫、盗窃的迹象,也没有明确的他杀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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