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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刘羡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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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因蜀中要长期治理水患,动用人力修缮道路与城池,另设工曹;最后设官营曹,主管全国的盐铁以及蜀锦贸易,平抑物价,以后若能重新发布五铢钱,也将划归此曹。

    确认好机构后,刘羡以李矩为尚书令,李盛为中书令,何攀、诸葛京、范贲为侍中。陆云为尚书左仆射,傅畅为尚书右仆射,郤安为吏部尚书,张固为五兵尚书,吕渠阳为工曹尚书,曹苗为田曹尚书,阮放为户部尚书,薛兴为官营尚书。这便是刘羡的首任三省名单,基本都是司隶府时期就跟随刘羡的老人。

    三省设置后,其实已经能覆盖国内大部分实务,但考虑对蜀地本身人才的安抚,刘羡又设九卿,在尚书省协调下处理实务。他们分别是太常薛懿,宗正刘玄,卫尉杜毗,太仆孙熹,廷尉李赐、大鸿胪阎缵,少府何观,光禄勋文琰,大司农陈恢。

    同时为了保证官风,纠正不法,刘羡实际上又以刘琨为司隶校尉,刘沈为御史大夫,来监督成都官僚的运行。

    而在地方上,刘羡取消了梁州的建制,重新恢复大益州,自己担任益州牧,国内十四个郡皆由朝廷进行直辖,并且进一步推进郡县的军政分离。

    因此,刘羡恢复蜀汉的四大都督制度。郡县内依旧设县尉、都尉,负责境内的征兵、练兵、治安等军务,但地位却大不相同。太守县令虽仍是郡县长官,但都只有对县尉、都尉的建议权,而无法直接指挥。这些都尉、县尉多由将军或校尉兼任,只有少数能力出众的太守才能自己兼领。且一旦负责军务,他们将都直接服从上级都督的指挥。

    其中魏浚担任南郑都督,统领汉中、武都、阴平三郡军务;

    杨难敌担任阆中都督,统领梓潼、巴西、广汉三郡军务;

    张光担任江州都督,统领涪陵、巴郡、江阳三郡军务;

    皇甫重担任僰道都督,暂时统领犍为郡军务,准备南征宁州事宜;

    剩余各郡的军务,则由卫将军兼尚书令李矩直接负责统领。

    以上便基本是刘羡建国时的官员任用情况。这无疑是一次权力体系的大调整,刘羡趁此时机,对前公府麾下的各大派系进行了重组,以期团结各方,提升凝聚力,也增强国家对地方的掌控能力。

    借此时机,他又重新标定度量衡,公布新律法。

    在刘颂的影响下,刘羡坚持律法要严谨详实,凡是刑狱都要按照成文律法来审判。若是律法上没有,就上报朝廷进行议论,待议论出结果后,先更改法律,然后再予以推行。因此,新律法较为冗长,共有十篇九百余条,三万余言,与司马炎此前推行的《泰始律》相比,内容要多出近一半。

    其主要特点是,在详细的罪名之下,将惩罚分为五等,即死、流、徒(劳役)、杖、鞭五刑。律法没有恢复肉刑,但执行极为严格,同样适用于奴仆贱民,并废除了利于权贵的八议制度,但允许以功抵罪,以此来尽可能保全大多数人的性命。因其是以刘颂留下的律法心得为底本,被时人称作为《子雅律》。

    至此,刘羡大赦天下,改元启明。

    对于年号一事,其实颇经过了一番议论。范长生本来建议刘羡用玉衡,以象征自己得上苍保佑,天君恩宠。但刘羡认为这个年号太过软弱,有将一切得失都归之于天意的意味,于是弃用。何攀就建议用建炎年号,可以表示新朝廷的志向,是再建汉室火德。刘羡颇为意动,但思考之后,觉得鬼神意味太重,还是将其弃用。

    思来想去下,刘羡最终定下了启明这一年号。这两个字看上去平淡无奇,可既有重整人心的意思,同时也暗含有重建炎汉,恢复太平的意思。最重要的是,这是刘羡对自己的一种督促,他下定决心,在统一九州之前,自己绝不会更改年号。

    登基大典终于结束,刘羡率众进入武担宫中,册封妻子曹尚柔为王后,杨徽爱、李照容为夫人,长子刘朗为陇西郡公,长女刘灵佑为弘农公主,次子刘承为王世子。其余族人各有封侯,不过有名无实,虚封而已。

    这便是称王的最后一个步骤,从这一刻开始,刘羡总算是正式立国了。

    这一年,刘羡三十四岁。放眼天下,论建制完善,上下益彰,无疑是群雄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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