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不管危险有多大,自己都必须尽快赶过去。
此地是越过一座大山之后的一片旷野平原,林丰也说不上到底是处在哪个地界。
他就像跟着导航走一样,只循着断剑的信号往前冲,忽视了周围的环境和路线,心中的目标只有一个。
况且,以林丰的能力,根本无需走正常的道路,翻山过河,几乎是直线前进,直逼目标所在。
月光撒在田野中,林丰已经生起了一堆篝火。
木柴是随手在旷野中捡拾的,火折子是顺手从那女子其中的一个丈夫身上借来的。
野兔是被他追上后,用手揪住了耳朵,活捉的。
还有一把短刀和水囊,用来给野兔剥皮清洗。
火苗舔舐着木架上的野兔,发出滋啦滋啦的动静,油脂滴下来,被火苗烧灼,散发出阵阵油烟。
这种地方,白天都见不到人影,更别说夜间,连动物都很少见到。
林丰转动着木架上的木棍,让野兔肉均匀受热。
这种日子好久没体验过了,四周寂静,心中安宁,没有半丝波动。
没有喧嚣嘈杂的人声,也没有炮火连天的战场,唯有安静的夜晚,能让人心境平和,产生一种与天地相连的感受。
这种奇妙的感觉只不过瞬间,林丰就闻到了一股糊味,将他从天人交集中拉了回来。
兔子肉外焦里嫩,撕下一条兔腿,冒着浓香,刚送到嘴边时,林丰敏锐地察觉到地面在震动。
“我靠,就是不让老子好好吃口肉?”
就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自己竟然还能遇到人,也真是奇了个怪。
地面的震感越来越清晰,以林丰的战场经验,这还不是小股马队,而是很庞大的战骑队伍。
林丰心里确实奇怪,这是个什么地方,竟然会出现如此大股的马队?
没办法,根据声音来源,这股马队的奔跑方向,还正是林丰所在的地方。
匆匆咬了两口兔子肉,林丰起身提了烤熟的兔子,四处张望了一下。
他得换个地方过夜,如此庞大的马队经过,走的还就是这个地方,自己一个人如何还能待着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