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这是只是一场基於LZ我的主观臆断所产生的乌龙事件而已。
楼主:在听完叔叔们给出的结果後,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答案,并且完全镇定下来的LZ我马上装出了一副很慌张的样子,又是叔叔们解释自己真的没有报假警,又是询问他们,自己会不会因此受到处罚。
好在叔叔们依然很客气,说他们相信LZ并不是故意报警拿他们找乐,所以不会追究LZ的责任。
只不过那位叔叔送LZ离开派出所的时候,还是好心地提醒楼主一句「年轻人多注意休息」,言外之意显然是认为LZ因为过度加班导致出现了幻觉,这才引发了昨晚的报警事件。
当时LZ依然是表现出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一边感谢叔叔,一边诚恳地致歉,一副「我是守法公民,昨晚抱歉给你们添麻烦了」的做派。
然而就像刚才说的,心中已有明悟的LZ在离开派出所後并没有回家,而是直奔附近的一家五金店,购入了一支紫外线手电筒。
楼主:看到这里,相信一些资深会员们,已经猜到了LZ想做什麽了吧?
没错,在购入了这只特殊的手电筒後,楼主便又一次返回了那条「看起来很和平」的小巷,将电筒的对准了那根电线杆,按下开关。
您猜怎麽着?
在紫外线的光照下,那根经常有人随地小便的电线杆下沿一切如常,没有产生任何「萤光」反应要知道,尿渍中诸如尿素、尿酸一类的有机物,在紫光灯的照射下会产生萤光现象,这可是每一个侦探爱好者的常识啊!
所以现在大家明白了吧?
为什麽监控摄像头没有拍到「杀人者」和「被杀者」?
为什麽这条小巷会在楼主离开後恢复原状,仿佛什麽都没有发生?
为什麽叔叔们没有在巷子里发现,本应无法的消除血液痕迹?
因为一切痕迹和真相,都被抹掉了啊。
连带着「不小心」消失的,那些恶心的尿渍一起。
楼主:是的,没错!
就好像过去论坛中各位分享那些奇妙、古怪、凶险的怪谈事件一样,毫无疑问,LZ昨晚所遭遇的,就是一桩名副其实的怪谈事件!
以上!
「就这样?结束啦?」
面对这篇戛然而止的贴文,被窝里的岑颖上划了好几下手机,也能没能刷新出新的内容来,这让她不由得想到了那些平台上的「烂尾」作者们,在故事即将结束的那一刻突然灵感枯竭,然後就瞎编了一个结局发上来,草草结尾。
然而,当岑颖取消了「只看作者」的选项後,却意外地没有发现任何一条指责楼主的评论,其他跟帖的数字ID要麽是感谢分享,要麽是发送诸如「竟然能想到检查电线杆,不愧是在论坛混了十年的老人!」的跟帖,热情地讨论「案情」,仿佛都已习惯了这种结尾的方式。
不过有一说一,这样的结局对岑颖这种胆小鬼来说倒也不算坏一一对她而言,比起「真的在小巷里发现了一具被啃食一半的屍体」,这样的「不明不白」至少没有那麽吓人。
当岑颖有些一头雾水地退出论坛网页,打开微信时,她发现其他三个人已经在群里打语音电话了。
「呀,阿颖来了。」岑颖刚刚进入语音,马非凡就「哟」地一声欢迎道,「如何如何,是『勉强看完」,还是『一口气面不改色地看完」?」
「当然是勉强看完,中途都快吓尿了。好在结局有点莫名其妙,分散了一点注意力。」岑颖闷闷地说,「所以这到底是要干嘛?之後有谁家里要办故事会吗?」
「别急别急,既然看完了故事,咱们就先分享一下各自看完之後的读後感。阿颖的那份我帮看总结一下:前面很吓人,後面没看懂。」马非凡点名道,「到你了余柔。」
「我也差不多,原本还觉得很刺激,结果看到紫光灯那里我就有点迷糊了。」余柔接话道,「感觉画风突然从鬼故事跳到刑侦故事,好奇怪。」
「安山呢?」
「我看的速度比较快,除了那篇热门贴之外,我还看了几篇其他人发的帖子。」徐安山说,「其中一篇是讲家门口的鞋柜总是会莫名地多出、或者少一双鞋子的故事,另一篇则是描述家楼下行为古怪、最终不辞而别的中年保安。」
「这些故事的风格都类似,一开始把悬疑的氛围拉的很满,也很恐怖,但结尾的却都很随意,
只是附上了贴文作者本人的一些猜测、思考而已,显得有些虎头蛇尾,缺乏说服力。甚至还不如
第四百一十七章:安平市怪谈协会·下-->>(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