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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章 图穷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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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河的主河道全速开进。

    拉曼的内心一半是紧张,一半是激动。看着不远处的其他营队,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终于要上前线了吗?

    可前线……到底在哪里?

    他的眼中闪过了一瞬间的迷茫,忽然想起了雷鸣郡的传说,以及那个蠢蠢欲动的恶魔。

    魔王是他们的老对手了。

    虽然先王亚伦·坎贝尔将其击杀,但谁都知道一个魔王死了,还会再来一个新的。

    只要迷宫还在,就有魔王源源不断地过来。

    这个季节发生如此规模的调动,对手只能是那家伙了。

    明白了自己的对手是谁,拉曼反倒是打起了精神,熊熊的战意驱散了眼中的迷茫。

    正好!

    他要给那些迷宫里的怪物们露一手,让那群茹毛饮血的家伙尝尝这从未见过的火力!

    想必他们会如西南沼泽的蜥蜴人一样,听到那枪声响起,便如丢了魂一般趴在地上。

    行军的过程紧张而漫长。

    所幸施工队们平整了沼泽地的道路,让运输的篷车得以进来,否则他们恐怕还得在路上折腾个好几天才行。

    然而当所有人气喘吁吁地来到奔流河边,踏破那遮挡视线的最后一层芦苇荡,映入眼帘的景象却让所有人都呆住了。

    戴着眼镜的小伙子瞪大了双眼,冻僵的嘴唇颤抖着,挤出来一句。

    “这是……”

    宽阔的河面上密密麻麻都是平底船,他们就像是突然出现的一样,将那宽阔的永流河塞满。

    一些船继续顺流而下,而还有一些则涌向了岸边,就在数百步开外的浅滩登陆了。

    拉曼的眼睛也瞪大了。

    没有恶魔。

    也没有那足以烤干他靴子的火焰。

    有的只是和他一样的人类,甚至是他的同胞,就连那被水泡湿的靴子都与他如出一辙。

    唯一不同的是,他们身上穿着单薄的秋装,手里拎着五花八门的燧发枪,一切都和以前一样。

    这群勇敢的坎贝尔火枪手们正从一只只驳船跳入齐膝深的河水里,将他们的驳船和补给拽上岸。

    透过阴沉的天光,拉曼甚至能看清他们脸上的如释重负与茫然,他们应该在这条河上飘了很久。

    一些人显然是刚吐过,胸前还挂着污渍,脸色发青,嘴唇哆嗦着。

    但他们并没有犹豫。

    在河岸边军官的命令下,这群看似乌合之众的家伙正迅速地集结成线列——

    毫无疑问,那是战争行为!

    可为什么?

    拉曼的心中只有困惑,每天都有报纸送到营地,报纸上什么信息都有,唯独这件事情没有说。

    这时候,长官的吼声传来,暂时驱散了他心中的迷茫。

    “叛军正在向我们进攻!第七千人队之第一百人队的战士们!坎贝尔的炮兵营队正在赶来的路上,很快他们会把火炮架到你们脚下的这片土坡!现在,跟我前进!在增援到来之前拖住他们!”

    行军的鼓声响起。

    拉曼的脚下意识动了,跟着身旁的队列一起向前,连同那呼吸的节拍都与行进的军鼓同频。

    然而他脑海中的困惑并没有得到答案。

    叛军?

    等等——

    到底是谁背叛了谁?谁又和谁打了起来?

    至少在他的印象里,坎贝尔公国的宫廷一片祥和,男爵尊敬他们的伯爵,而伯爵则宣誓为大公效力。

    所幸长官的咆哮声回答了他心中的困惑。

    “格兰斯顿伯爵的走狗联合莱恩的国王,他们的骑士以雇佣兵的名义踏上了我们的国土,妄图颠覆我们的大公!占领我们的土地!洗劫我们的财富!”

    “现在!他们还要无耻地篡夺我们大公陛下改革的成果!让我们回到过去,去做他们的奴隶!”

    “他们是做梦!想要我的女儿去他们的城堡里伺候他们的老爷,就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

    “圣西斯将与真正忠诚的子民站在一起,为了大公陛下,为了坎贝尔!为了荣誉!”

    扯开嗓门呼喊着的百夫长拔出了军刀,瞪大的瞳孔里燃烧着怒火,恨不得将牙咬碎。

    “所有人——”

    “预备——!”

    近三个月的训练已经让拉曼形成了肌肉记忆。

    在“预备”这个词脱口而出的瞬间,他的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枪托“咚”的一声抵在了肩窝。

    三百步的距离对于老式燧发枪而言过于遥远,河岸边那些经验丰富的小伙子们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仍然在调整那还未形成的队列,以及看顾那些装着补给的驳船。

    那些带队的百夫长也是一样,丝毫没有将那一支支对准他们的步枪放在眼里,因为在这个距离开火只是浪费士兵的体力和子弹——

    他们毫不怀疑,直到那高举的军刀挥了下来。

    “开火——!”

    密集的枪声响起!

    噼噼啪啪的爆响就像急促的雷霆,撕碎了奔流河畔的宁静。

    岸边的小伙子们都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嗖嗖飞来的子弹有些过于精准了,许多脑袋都开了花,鲜红的血液飘在河里。

    起初他们的长官还没有在意。

    毕竟枪声很远,而芦苇荡遮住了他们的视线,谁也不知道有谁中了枪,只知道自己还好好的。

    甚至于河岸边的军官还在嘲笑对面的软弱,到了这份上居然还在用宝贵的弹药鸣枪示警。

    一名士兵携行的火药是有限的,一般足够打三十发,若是胜负未分则进入刺刀拼杀环节。

    谁先把火药打完,谁先尴尬。

    然而“罗克赛1053步枪”的另一个可怕之处就在于,采用无烟火药的纸壳定装弹不但简化了士兵的装弹流程,还改变了坎贝尔陆军的弹药基数。即使是在不携带弹药包的情况下,一名列兵也能在口袋里装上六十发纸壳弹。

    而如果是聪明的指挥官,事先做好了进攻或者防守计划,他们还能把弹药预先埋在挖好的散兵坑里。

    用油纸包裹的子弹,只要不是掉进了水里或者在仓库里待了好几年,几乎是不会损坏的。

    第一轮枪响停息,岸边的叛军仍然没有动静,死亡在诡异的气氛中弥漫,空气就像结了冰。

    第一枪的确是警告。

    如果他们扔掉武器逃跑,就能少流一点血,但很遗憾并没有人逃跑,政变仍在持续。

    冬月的寒风冰冷刺骨,奔流河畔却没有结冰。

    或许是人们嘴里呵出的热气融化了它们,又或者那薄冰结错了地方,结在了人们的心里。

    拉曼感觉靠着他的肩膀在颤抖,他听到有人在低声祈祷,祈祷圣西斯显灵,让对面的人停下,又或者丢盔弃甲逃跑。

    输给自己人并不丢人,他们本来也没有血海深仇,也许明天在酒馆里见到,他们还能一起勾肩搭背的喝酒。

    然而对面没有逃跑,站在这里的他们同样没有后退一步,甚至没有将手中的枪口抬高。

    或许他身旁那些雷鸣城的小伙子们心里都清楚,如果站在这里的他们输了意味着什么。

    一切都会回到过去。

    拉曼的脑海中下意识闪过了自己的前半生。

    他从一个手艺拙劣的木匠,到被工厂抢走了工作,最后自己也进了工厂里,在厂房与码头之间颠沛流离。

    直到最近他才在军队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而很明显他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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