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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第308章 阿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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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顶多只是订了婚,换了婚帖,不能算作夫妻,所以也不能被认为是“谋杀亲夫”。

    按照这样的逻辑,阿云订亲时——“母服未除,应以凡人论”!订婚无效,所以谈不上谋杀亲夫,可免死!

    但这桩判决,还没有完。

    按照《建安律》——“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

    但考虑到阿云有自首情节……按照律法,“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者,从谋杀减二等论。”“有自首情节,免于死罪,并降两等罪。”

    也就是说,虽然阿云伤到了韦阿大,但因为其自首,所以要算在“诸谋杀人者,徒三年”的判决范围。

    不过这仅仅是一种思路。

    徐庶在思考,阿云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是自首?

    过失伤人或杀人若免除所因之罪,如果本来意欲杀人,但杀人未遂将人伤了,这就不能免除所因之罪吧?

    比如说——

    “甲跟人斗殴,将人打得鼻子流血,判甲五十大板;乙想要杀人,将人推进井里了,但这人却丝毫未伤,但乙也被判打五十大板。一个是伤人,另一个是杀人未遂,但两人的判决结果却是一样的。这样的判决显然不能服众!”

    而阿云一开始明显是奔着要杀掉韦阿大的行为去的,这显然是不能按照寻常“自首情节”去判处。

    “嘶!怎么这么难?”

    连徐庶都开始叹气,更不论其他人。

    便是司马懿、杨修两人都幽怨的看着天子,似乎是在疑惑天子从哪里搞来这么恶心的一道题目。

    而刘协却不为所动。

    或许在试卷上,这只是一道题目。

    但眼下这些参加科举的士子,那可都是要当官的。

    将来他们在各自的辖区,总会是碰到比试卷上还要复杂十倍、百倍的案子。

    如果连试卷上的题目都做不出,他们如何能去面对治下真正的百姓呢?

    而且这道题,本身也没有正确答案。

    这道题目考的,便是这些士子对于律法本质的理解。

    而且更重要的,这道题目最终的目的,还是要拷问这些士子——究竟是礼大,还是法大!

    若是要处死阿云,便是认为“国家之治乱奉于礼”,要以三纲五常定为律法的核心。

    若是要免去阿云罪责,便是认为“分争辩讼,非礼不决,礼之所去,刑之所取也。”

    和上一届科举试题中的“董黯杀邻案”一样,这道试题,其实归根到底还是在探讨礼法的关系。

    只不过这道题目明显是要晦涩一些,若非是极其聪明、极端单纯,且还未踏入官场之人,恐怕都不能思索透这道题目的本质。

    至少……

    刘协看郭嘉答这道题就答的挺快的……

    郭嘉快速答完这一道题,立刻就将视线放到了第二道题目上——

    “请详述肥料的配比,并且写出你认为应该如何改良肥料?”

    不是……

    本来还得意洋洋的郭嘉立刻石化。

    如果是写五石散的配比他倒是知道,但这肥料……他是真的不知道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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