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的分析吧。
首先是感情,感情其实就是欲望,大家也知道欲望是无法自己操控的。
不能消除,只能压制,也不能强迫自己去生成,只能强迫自己去做,所以说,如果那个过去的女友来到我面前,第一肯定是我的感情了。
有可能我什么感觉都没有,那自然就不可能有感情上的付出,不是不想,而是根本做不到。
伪装成有感情去假装付出,那只是欺骗,也只是满足对方的欲望而已,恐怕这也不是对方想看到的。
所以唯一能做的也只有承担过去自己做的事的一些责任了。
而这也只是弥补自己失忆对对方的亏欠,让曾经对自己很重要的人不至于太过伤心。
另外就是记忆,记忆真的能代表一个人的自我吗?
至少在那个找我的人的视角,肯定是不可以的,因为她既然把失忆后的我还当做是那个人,就代表她认为记忆不是一个人自我的一切。
或者,也可能是她当做是一切,但认为失忆的我还有潜在的回忆起来的可能性,也就是觉得已经“死”掉的我还能通过恢复记忆,重新复活。
但这是对方自己的想法,和我没关系。
在失忆的我的视角,如果记忆是我,那么过去我已死,对方与我不相干。
而如果记忆非我,那失忆的我爱上了现在的爱人,也就代表刨除掉记忆,也就是道德常识约束的我,的确会爱上当前的恋人。
由此可见,若是前者,我无需负责,若是后者,那么我必然对两人感情都为真,两者都不能抛弃。
所以在无法对前任恋人付出感情的前提下,我会做出刚才说的那个选择。
因此,二选一的问题不来自于我,反而来自那两位她们是否能忍受彼此了。”
“哼,听起来可以命名为‘理性后宫党’。”墨英揶揄道。
“那另一个情景下的回答呢?如果是你找到曾经的恋人,失忆后组建了家庭,你的回答是会想办法创造偶遇……展开说说?”上官炎不失时宜地推进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