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看了潘筠一眼才回答朱祁钰:“对,和龙虎山、三清山一样是有修者存在的江湖门派,不过他们一般不到中原来,而是在草原上活动,北镇抚司内有记录,上一次他们出现在中原,是在江西伏击一行修者。”
锦衣卫说完又看向潘筠。
潘筠点头,坦诚道:“不错,他们当时是为了伏击我。”
众臣一起看向她,朱祁钰眼中的疑惑都掩饰不住。
潘筠道:“贫道当时即将进阶第一侯,又修的功德,本身就是一味药材,他们想吃了我修炼。”
朱冕目光一闪,问道:“听上去,潘道长是唐僧肉?”
潘筠冲他笑道:“唐僧肉不至于,只是修者吃了我,或是拿我去炼丹,可以增进些修为罢了,除修者外,我的血肉对于其他人而言,也不过和牛羊猪鱼肉一样,饱腹一顿而已。”
朱冕讪然:“我就是有些好奇……”
薛瑄似乎也好奇,问道:“那为何你进阶之后,再无人找你取你血肉?”
“因为得不偿失。”潘筠道:“对于乞丐而言,我是十顿肉包子,值得拼命一搏,抢到手里,不仅可以饱餐十顿,说不定还能趁此喘息,积累资本,摆脱乞丐的身份;
我进阶之后,对他们来说,我这肉包子四周竖满了刀枪,乞丐畏惧,自然不敢枉动;
而对于修为、能力在我之上的前辈,我也就是肉包子而已,薛大人会为了吃十顿肉包子拼上自己的性命吗?”
自然不会,肉包子而已,花钱买就是。
所以,潘筠的血肉在修为高的人眼中,和其他唾手可得的草药一般;
只有在修为略低于她,或与她相当的人眼中才是大补之物。
当年也不过是趁人之危,想趁着她在进阶的关键时刻捞一把。
现在看来,他们输了。
“如此大仇,潘道长没有找鸣鹰宗算账吗?”
潘筠嘴角微翘,看向锦衣卫。
锦衣卫道:“江湖上有传言,去年有一对男女杀到鸣鹰宗,挑了鸣鹰宗的鸣一,杀了鸣鹰宗不少人,那俩人后来不知为何转道去了倭国,传闻那俩人出自三清山,去鸣鹰
第八百七十七章 就是他干的-->>(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