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492章 前妻田亚娟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外套被送往实验室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外套上的暗红色污渍为郑国宾的血迹,且外套纤维与现场提取的男性作案人员衣物纤维完全一致。同时,在衣服袖口处,提取到了田亮的DNA分型,与现场烟蒂上的男性DNA分型精准匹配。这意味着,田亮不仅出现在案发现场,还穿着这件外套实施了作案行为,作案后将外套丢弃以毁灭证据。

    为了进一步锁定田亮的作案嫌疑,组员们调取了田亮的出行记录、通讯记录、银行流水等信息。通讯记录显示,案发前一周,田亮曾多次拨打郑国宾的电话,均被郑国宾挂断,随后田亮又通过第三方田亚娟的朋友打听郑国宾的行踪,尤其是仓库的位置和作息时间。银行流水显示,案发后第二天,田亮的银行卡内突然存入了5万元现金,经核查,这笔钱是从郑国宾的一张隐秘银行卡中转出的,该银行卡此前一直由郑国宾随身携带,案发后下落不明。

    同时,组员们通过追踪田亮的出行轨迹,发现案发当天凌晨1时许,田亮曾乘坐一辆出租车前往郑国宾的城郊仓库附近,出租车司机回忆,田亮下车时手中提着一个黑色布袋,神色慌张,要求司机在远处等候。凌晨3时许,田亮再次乘坐该出租车返回租住地,下车时黑色布袋不见了,身上带有明显的血腥味,且鞋底沾有大量泥土。出租车的行驶轨迹,与案发现场、仓库的位置完全吻合,停留时间也符合作案过程所需时长。

    更为关键的是,组员们在田亮的租住屋内,找到了一把单刃木工刀,刀身长度约8厘米,宽度2厘米,材质为钢铁,刃口有轻微磨损,与法医判定的作案锐器特征完全一致。经实验室检验,刀身上提取到了郑国宾的血迹和皮肤组织,刀刃上的金属残留与现场青石上提取的金属残留成分相符,确认这把木工刀就是作案凶器。此外,组员们还在田亮的抽屉里,找到了郑国宾的隐秘银行卡和仓库钥匙与现场提取的钥匙为同一把,田亮作案后拿走,试图盗取仓库内的财物。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