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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2章 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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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可以打,丈夫可以骂,儿子可以欺。】

    【打死了一埋,这叫家务事。】

    【现在很多人知道三从四德,但很少有人知道,旧华夏有一种东西叫“典妻契”。】

    【什么意思?就是男人手里缺钱了,能光明正大把自己的老婆“典”出去,租给别的男人。】

    【几年的时间,换几斗米,换几块大洋。】

    【契约上写的明明白白,典期内妻子归典主使唤,期间生下的孩子也典主所有,和生母毫无关系。】

    ......

    洪武年间。

    朱元璋眉头微微皱起。

    在民间,极度贫困的人家会用一纸租约把妻子“典”出去传宗接代。

    承典人的主要目的是想让典妻为自己生儿子,好传承香火。

    在典期内,女子必须住到承典人家,与原夫家断绝往来。

    所生的子女,也全部归承典人。

    典期通常都是三至五年,待典期满,原夫可以用钱赎回妻子。

    若是逾期不赎,女子则永久归承典人。

    在不就是“租肚皮”吗!

    这桩生意,自汉代起就有记载,宋元时期已然成熟。

    这就是将将女性物化、买卖生育权的陋俗!

    他觉得典妻实在是败坏纲常伦理,明令禁止。

    《大明律》中明文规定。

    把妻妾收钱典给别人做妻子,丈夫杖八十。

    把女儿收钱典给人做妻妾,父亲杖六十。

    明知是典妻还娶,与丈夫同罪,强制离异,钱财充公。

    对被典的妇女不予处罚。

    把妻子冒充成妹妹嫁人,丈夫杖一百,妻子杖八十。

    简而言之,典妻契在明朝就是非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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