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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 《生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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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他写过不少梦影的短篇剧本,文字功底是三人中相对最好的。

    “白色的雪,灰色的冰,红色的太阳锈蚀殆尽。”

    他琢磨了一番后,写下第一句。

    “白昼与它一起熄灭。”

    “不错嘛,再整两句。”

    “钢铁丛林......换一个。钢铁圆圈里,镜子丛林里,黑夜灯火通明。”

    第一段的铺垫结束。

    “第二段词后面就进入高潮部分,情绪要强烈一些,能调动听众。”

    “不急,让我想想。”

    ————————

    正式开始一起排练后,白哲才发现罗格藏得有多深。

    平时靠钻头焊枪扳手吃饭的维修师,玩起键盘来不是一般的顺畅。

    难怪罗格一直一副压力不大的样子,莫亚编写的曲子对他来说难度确实一般。

    作为最强的一环,莫亚熟练到闭着眼睛打鼓都不会出错。

    罗格关节粗壮的双手在琴键上灵活跳动,用两条机械臂同时操纵合成器释放调制后的咆哮声,游刃有余。

    只有白哲盯着琴谱苦逼地嘣嘣嘣嘣,还经常出错被两人嘲笑。

    交谈后他才知道,最初让莫亚接触到摇滚乐的就是罗格。

    只不过他技巧练得不错却没什么创作才华,只当成一项业余爱好,被小莫亚后来居上。

    白哲之后找左铭指点了好几次后,弹贝斯时终于能放开些了,对节奏的把控也进步了很多。

    他们每天晚上排练三个小时,连续排了七天,期间莫亚还对《生锈》进行了不少小修改。

    排到第八天,三人终于第一次完整流畅地将《生锈》演了一遍。弹完最后一个音时,白哲心里成就感爆棚。

    第九天,熟练程度勉强可以上台表演了,就是贝斯手没工夫看观众的方向。

    第十天,白哲请莫亚和罗格到夜市吃火锅,钱包大缩水。

    创作时限,还剩下10天07个小时。

    他真的在一个月里成了入门级贝斯手,在这条不归路上踏出了第一步。走到这里就足够了,再走下去就不礼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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