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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四十一章 飞升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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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社会都会因为生产力的倒退而退化,进而陷入到混乱之中。

    而在混乱之下,秩序只能用暴力来维持,而暴力本身也需要秩序——需要有等级的暴力。

    当年刘邦入关约法三章便是这个例子: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在这里,做出了明确的区分。

    在约法三章中,暴力就是有等级的。杀了人才需要偿命,刘邦宣告自己会维护秩序,但不会对什么罪都是抓到就杀。

    将来的天庭也是如此。在混乱降临,一切还没有恢复之前,虽然杀一个天人是更简单、更容易的治理方式,但天庭不能把每个犯罪者都杀掉,那会把所有人都吓到。

    所以这种有等级的暴力,就可以起到维护秩序的作用。

    这很重要,因为这种等级有时候并不是因为“仁慈”,而是现实需要——因为人的命,只有一条。

    如果一个人犯了死罪,那他犯罪一次也是死,犯罪20次也是死。如果所有罪责都是处死,那就会让犯了罪的人彻底无所顾忌了。

    只有有等级的刑罚,比如流刑,才能起到威慑犯罪者和潜在犯罪者的作用。

    “现在看来,这个堕天之刑似乎得构想一下时间了。”商洛琢磨着。

    毕竟那下面是365倍速的时间,流动得未免太快——而且说到底,这是个极其恐怖的刑罚,和过去的流刑一样是仅次于死刑的存在。因为在365倍速的时间下,积累的10世乃至于9世的人生,会让过去的一切都被压缩到一个很小的占比,那基本就等于社会性的死亡了。

    如此巨大的威慑力,似乎也并不适合轻易动用。

    【我看参照过去的例子,那些适用于流刑的凡人,大概也会适用于这里的。】

    “比如哪些?”

    【参考大明律,会被判处流刑的凡人主要是严重暴力犯罪、屡教不改之类,这些人被认为其存在会给社会带来危害,所以要把他们从社会中摘除出去的。以及参照大明律,流刑也有时间和距离上的区别。】

    总的来说,流刑的施加原则并不是主要是看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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