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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八十一章 大明人是益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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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工坊,这些工坊,又对社会起到了稳定作用。

    倭国也有无数的流民,比如那些走投无路不得不出卖身体的女子,在倭国叫做游女;

    倭寇的主要来源,正是流浪武士等等。

    这无数的沿海手工工坊,吸收了这些了流民,让这些社会不安定的成分,成为了生产的一部分,秩序加一,失序减一,这一加一减社会自然趋於稳定,倭国本土的白银、大明货物集散、倭奴贸易等等,都让倭国沿海城镇前所未有的繁华。

    大名彼此之间的乱战、极乐教作乱和绵延了数年无人关心的大饥荒,摧毁了这一切。

    稳定经济,最害怕战争,而且越稳定,对战争就会越抗拒。

    「陛下,四皇子殿下送来了一群鸽子,今天小膳房做了一点,陛下尝尝?」李佑恭呈送了一份奏疏。

    这是一种肉质十分鲜美的鸽子,是赢将军在七星镇(北美东海岸里奇蒙)抓获的一大批野生鸽子,当地人称之为旅鸽。

    朱常鸿之所以呈送这份祥瑞,是因为这种鸽子真的很好吃,如果培养成肉鸽,或许可以成为一种非常不错的家禽,渡渡鸟是天生的家禽圣体,而旅鸽也不遑多让,性情温和,擅长繁衍。

    在北美,旅鸽就跟大明的麻雀一样普遍,旅鸽的繁衍,几乎不受季节的影响,每年能繁殖十五只到十八只,而且一个月後,体重就能超过一斤,体重分布均匀,可食用部分重量超过七成,是上佳的肉禽选择。

    如果农学院细心培养育种,旅鸽有很大可能成为大明优质家禽之一,不逊色於鸡鸭渡渡鸟的良种。

    而这次朱常鸿送来的这一批旅鸽,超过了两千只,全都是种鸽。

    人在沧明,心系大明,为大明寻找合适的农作物、牲畜,也是海外番国的职责之一。

    「他说他在那边过得不错,已经打了六次胜仗,南征北战,攻城略地。」朱翊钧看完了朱常鸿的奏疏,远游的孩子为了不让父母担心,通常报喜不报忧,在奏疏里,朱常鸿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人挡杀人,佛当杀佛。

    李佑恭斟酌再三才说道:「陛下,赢将军真的赢了。」

    朱常鸿在封国的战绩,堪称恐怖,他带领的三千锐卒、水师,在短短三年的时间内,就已经有了一统东海岸的趋势,堪称无一合之敌,线列阵的排队枪毙战术,还是太先进了。

    这几年,最大的伤亡,是水土不服,当地的土着、泰西的殖民者,根本不是赢将军的对手,和皇帝预想的焦灼局面,完全不同。

    「不到五年时间,四殿下就建立了足足三千个种植园,每个种植园超过了五千亩。」李佑恭拿出了一本礼部没写完的海外番国志书,写的就是朱常鸿的沧明,之所以迟迟无法写成,是因为沧明国一年一个样儿。

    沧明国已经成为了大明出海的一个极佳选择,尤其是一些亡命之徒,都会乘坐快速帆船前往七星镇,今日的七星镇,光是汉人,就有足足三万人之多,而且多数都是壮丁,甚至这三万人里,还有一百四十位举人,一百四十七位大学堂学子、三名进士。

    投入赢将军的麾下,很有可能成为开国功臣之一,所以愿意乘船前往者,数不胜数。

    朱翊钧看完了海外番国志书,露出了笑容,他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朱常鸿在那边过得真的很好。

    朱常鸿在七星镇的生活非常精彩,他甚至驯服了当地的野牛,抓捕了大量的野牛,成为了种植园里重要的生产工具,而驯服的过程非常的微妙。

    在北美的东海岸,生活着无穷无尽的野牛和灰狼,这种体型远比草原狼更大的灰狼,是野牛的天敌,无数野牛的幼崽死於灰狼口中,野牛作为哺乳动物,雌性怀胎九月才能产下一只幼崽,幼崽的珍贵可想而知。

    大明军抵达後,为了保护种植园,干起了老本行,大量围捕灰狼。

    种植园周围没有狼群,野牛群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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