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动静后,立即赶到保安室门口,维持现场秩序,阻止居民围观,同时防止王强趁机逃跑。
王强的力气很大,疯狂的反抗给小张和小李的抓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他不停地扭动身体,试图挣脱控制,甚至抬脚踢向小张和小李。小张和小李毫不松懈,紧紧按住王强的身体,分工协作,小张按住王强的上半身,小李按住王强的双腿,同时迅速将手铐戴在王强的双手上,锁住了他的手腕。
“咔嚓”一声,手铐锁住的瞬间,王强的反抗渐渐停止了,他瘫软在办公椅上,混身微微颤抖,脸色惨白如纸,眼神空洞,嘴里依旧不停地念叨着:“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我哥哥……你们抓错人了……”
小张拿出执法记录仪,对着王强,语气严肃地宣读了逮捕令和相关权利义务:“王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你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经江城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批准,决定对你依法逮捕。你有权委托辩护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陈述和申辩,如果你故意隐瞒事实、作伪证,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王强没有回应,只是低着头,不停地抽泣着,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绝望。他知道,自己的罪行,已经被警方发现,再反抗也没有用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王帅和老赵,在小张和小李控制住王强后,立即前往王强的出租屋,进行搜查。王强的出租屋,位于小区附近的一处老旧居民楼,房间狭小,陈设简单,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地面上散落着一些衣物和杂物,显得有些杂乱。
王帅和老赵,按照搜查规范,对出租屋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搜查,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在书桌的抽屉里,他们找到了王强的新手机、新项链,以及一迭现金,经过清点,现金共计三千多元,与王强银行流水里的消费记录,基本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