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的存在,都是依靠这种保护力而存在。华国人,没有这种保护力,华国不为华国;美国人,没有对国土的保护力,美国不为美国……人,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自身保护力所达到的。当然,这种保护力不仅是自身力量,更是来源于人们共同建立起来的秩序,以一种公平的秩序来为每个人提供一定的保护力,保护自身的拥有。
可是这种秩序是有范围的,或者说这种秩序也是需要,其自身产生的保护力的范围来保护的。比如说国家的政治制度,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是由一群有着共同认知的人所建立的制度,或者说意识的区域范围,但这种意识和制度,是要依靠由此而产生的内在价值观竞争力的和外在武力的保护力,来保护其存在,这个保护力的范围就是每个国家的边境。这也就形成了,一个个的国家,一个个的不同的人,组成的不同的民族和范围。没有保护力,都会消亡。
所以,主权的根本是在于保护力,这种保护力是内在和外在的,形成的秩序保护力。秩序保护力不涉及道德,不涉及完全的公平。侵略!与被侵略!都是无所谓道德的。美国人,拥有美国土地,这与道德没有关系,也与公平没有关系内在秩序也许相对公平,但外在国际上没有公平,只与美国的保护力有关系。美国的保护力,与其他国家的保护力,形成了更大的一个秩序保护力,也就是国际关系法则和律法!以保证,在这个秩序内的世界各国的相对公平。但秦族的力量,已经远远的超出了这个秩序的保护力范围。
那么好了,在秦族面前,地球上没有与之匹配的秩序保护力,也就是说世界各国对土地空间并没有拥有本质上的合法秩序的拥有权,那么又怎么会阻止秦族的来去的自由?秩序,只有在相对平衡的或者说相同层次的保护力下才会称之为秩序。蚂蚁的秩序,人类不可能遵守,现在就是这个局面。
弱(肉)强食?不是!秦
第二百八十四章 从属-->>(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