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地下室,不都被虫蛀鼠咬了吗?」
「房间不够多………」
这麽多书,得看到什麽时候?
安南放弃自己翻找,问宾恩能否借用几分钟,得到同意後打开传送门,把书一股脑丢给莉莉丝。开玩笑的,就算只有几本安南也会丢给莉莉丝。
他才没工夫去看这些东西。
莉莉丝归纳总结总共用了三分钟,其中将书搬过去运回来花了二分五十七秒。
「怎麽样,有那位紫罗兰的信息吗?」
莉莉丝点头,刨除後人提及的三十四次这位紫罗兰祖先的关键词,那位温莎·哈德斯是生活在维贝特亚时期的人。
「什麽是维贝特亚时期?」
「圣罗兰历200年前後,南方突然爆发新的思潮,期间艺术作品大量井喷。」
凯特琳娜附和:「我们也叫文艺复兴时期。」
温莎·哈德斯就是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大歌剧家。
花都以花为荣,能够以花作头衔的歌剧家的含金量无需多言,她在本地的名望不会亚於现在的「冠军歌手」。
那位温莎·哈德斯拥有海妖般优美的歌喉,连王国大公都以能倾听到她的声音为荣一
按理说这种後人的吹捧都有一定夸大,但考虑连海怪贝萨鲁能想念整整七百年,安南对这番吹捧不置可但再美好的宴会也有散场的一天,温莎·哈德斯三十岁那年在一次外出演出时,失足跌下台,摔断了脖子,花都最负盛名的紫罗兰花就此凋零。
安南认为这位被海怪贝萨鲁心心念念的女人死的有点不明不白,但後人的笔记一致认为温莎·哈德斯的死是场意外。
不知道他们真的这麽认为,还是在忌惮什麽。
安南主要在意她三十岁之前,确切说是二十岁之前发生的事。
有一位管家回忆,他在温莎十八岁那年和小姐乘船去了北境。笔记上没说具体地址,但应该就是西海〒。
他写到有一天商船临时停靠在一片海域,但其实是触了礁,还弄
节697.尘归尘,土归土-->>(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