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呢,临走还放出狂言:“有种你等着,十年之后,老子再和你们爷儿俩大干一场!”
就这一架,打出了我的威名,不仅在本村,就是邻村,我也是小有名气了。谁不知道老天头家里有一个小阎王呢!
这一架的后果,除了名声大了以外,我还收获了几个死党。都是家里经济条件不大好的,穿衣脏兮兮的那种,愿意跟着我混。
可是我这人,也不想整天走到哪里都前呼后拥的,感觉太张扬了。我一直是一个低调的人,就召集他们开了一个会,然后把他们各自遣散了。要不然,我的队伍发展到今天,恐怕也是陈胜吴广起义的规模了吧。
呵呵,意淫一下,聊以为乐。
上了初中,我的很多死党都不上学了,我觉得也离开了自己的家,就应该夹着尾巴做人。所以就收了性子,有时候遇到一些让人气愤的事情,我也忍了。譬如说,街上的个别混混儿(也是学生)找到我,让我给他买包烟之类的事情,我也就做了。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啊。忍了忍了……这怎么可能呢!
有一天晚上,我终于找到了机会,等着混混儿其中的一个晚上上完夜自习走出校门,我就在旁边一个箭步上前,从后面撩起他的衣服套在他的头上!迅速拉到暗处,拳打脚踢一阵!估计打得差不多了,一溜烟溜之乎也!
等那个被打的人反应过来,我早没影儿了!
也就是这样收拾了几个之后,校园开始传说有人专门收拾街上的学生的事情。
学校也加强了巡逻,甚至校长在大会上也讲了大家要注意安全之类的话,可是我听到的私下里的议论却是“活该”的话。能够在人群中,不声不响地做个英雄,不能不说是个让人心里美滋滋的事情。
于是我就在初中的校园里,默默无闻地做了近三年的绿林好汉。直到快毕业了,我曾经收拾过的好几个小子成了我的死党之后,我一个不小心,把秘密给捅出来了。
那天我对其中一个说:“哥们我,曾经把你脑袋蒙着,揍过。”
“啊?……”我至今记得他惊讶地下巴快要掉了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