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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2没人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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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书大人,这几条修改以后,卑职就无异议。”

    户部大堂里,裴侍郎说完就又坐回椅子上,悠然自得起来。

    张学颜点点头,对着手下说道:“李郎中,刚才裴大人的建议你记下,斟酌后拿出修改意见。”

    这个场合,张学颜没去评论裴侍郎的意见是否合理,主打一个虚心求教的样子。

    “下官明白了,回去就和同僚商议一番,看该如何改动。”

    李郎中马上就说道。

    “张大人,这章程里说的股金交易所,就是商会那个股分吗?”

    裴侍郎刚才已经说过话了,下首一位姓赵的郎中也开口问道。

    “正是。”

    张学颜微微点头说道。

    “张大人,那这股金交易所交易的股金,是否包括身股?”

    赵郎中马上就问道。

    “这个问题,其实老早我也考虑过。

    不过念及身股的特殊性,所以是准备把其交给商会自己决定。

    如果他们允许身股也上交易所流通,自然就没有异议。

    但如果他们不允许,那就不能交易。”

    张学颜解释道。

    章程里确实存在一些遗漏,也确实需要补充完善,就比如这身股。

    在大明朝,虽然没有颁布过类似后世《合伙法》或《公司法》一类的律令。

    但大体上,许多经营形式都已经出现,甚至丝毫不逊色后世。

    明朝并无现代意义上的“股份”法定概念,但商业实践中已广泛形成以“银股”和“身股”为核心的合伙分红机制。

    依契约约定出资比例与收益分配,属民间自治安排,除非涉及诉讼或逃债,朝廷一般都不过问。

    “银股”,其实就是资本股,是股东所出的银钱形成的股份。

    而“身股”有些特殊,这是东家给商会里重要伙计的顶身股,而且限制很多,如有些仅能分红、不担亏损。

    而有的,则是约定达成某个目标后,可以转化为“股”。

    这类股份,俗称“顶身股”或“劳力股”。

    倒是和现代企业里股权激励的政策类似,都是完成目标后可以获得一定股份。

    当然,大部分商会更愿意给这类重要伙计的,还是只涉及分红的“身股”,除非商会是真的离不开这个人,或者他掌握的某个技术。

    中国古代的技术,往往被视为可以养家糊口的技能,一代代在家族里传承,绝不外传。

    也因此,若商会必须这门技术,东家也愿意用“股”套住伙计,让他一直留在商会里服务。

    大明朝在民间纠纷里,大多持不主动干预的政策,除非杀人放火等影响重大的案件,官府会主动介入,而一般民间纠纷,都是民不举官不究,由民间私下解决。

    也是因为如此宽松的范围,所以大明朝的商业其实发展很快,也出现了后世许多自认为高明的法子。

    当然,大明朝的“公司架构”还是很粗糙,而且因为没有法律约束,更多是从道德的角度,行约定俗成的规矩。

    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大明朝的商业模式里,朝廷是不承认“有限责任制”的,商业行为里的东家,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制”。

    所以,后世有时候法律面对“老赖”会束手无策,但是在大明朝,那是根本不存在的问题。

    经商亏损甚至破产,那就是真的破产,除了之前捐赠的族产外,所有资产一律交给债权人处理。

    这类人,失败后在家族里的地位也会一落千丈,一般很难从族产中获得多少好处。

    “就是说,朝廷还是按照惯例,不会插手民间商业,按照他们约定俗成的规矩办事。”

    赵郎中问道。

    “正是,朝廷没有发文约束商家的打算,一切照旧。”

    张学颜开口说道,“只要遵守契约,契约不违背《大明律》,自然可以。”

    赵郎中见此,马上点头认可,也不再多说。

    这其中,其实也有儒家思想在其中的,这就是无为而治。

    虽然提出这个思想的是道家祖师老子,但作为儒家祖师的孔子曾问礼老子,孔孟之道也受到黄老思想的影响。

    这个思想,也是儒家对抗法家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施行的是小政府模式,做事自然不可能面面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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