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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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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呆愣的瞅着外面的亲人。伍一、伍三、洪红看着里面深沉凝重的伍二却语无力而泪潸潸。

    此时的伍二看着亲人,他应该更加深入体会到自己的能力?无论是为人,做人,说话,办事,他应该知道在亲人面前的龌龊行为。不但不应该拿着不是当理说,而且动不动就,“我谁儿都对得起。”他的这句话也不知道刺伤了多少亲人。“二哥,我可不欠你的。”伍三毫不客气的反驳他,“大哥对这个家的贡献有目共睹,都没这么说过。”如果同学、同事、朋友、知青战友冒犯了他;尽管那些粗俗的语言,不友好的态度,他都可以装聋作哑的一笑了之。可是真正和他交往过密的人,却看不惯他没老没少,没大没小的作态。“不要用这种语气和父母讲话,不能这样说哥兄弟。”甚至有的人直接把话砸到他的脑袋上,“这样说家人,其实是在骂自己。你的哥兄弟、家人们都很优秀,还总是他们不对,这样下去谁还和你交往。”

    仨人看着瘦弱苍白的伍二,那种使家人听了就厌烦的话语和腔调,这时或许真的能有所改变?在大起大落时有所醒悟?当他抬起头,睁开眼的时候,又是大哥“摆平”了那些麻烦事,才有了今日的相见。

    警察把门打开,接见的时间到了,伍二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大哥、三弟和媳妇。他一直倒着出的门。他心情愉悦却又空落落的。先前那种复杂的情绪,在见面后都归于平淡、自然了。只有亲人的相见,他才有信心面对自己的罪过,才可以消除疑惑和不安;才会有接下来的面对。

    通过这次血的教训,希望二弟能幡然悔悟,尽快步入正常的人生轨道。伍一仍然认为,在法律面前始终是办案人、犯人。然而,办案人和犯人同时遵循一种陋习。尽管这种手段延续了几千年,到连根拔掉几十年后,再滋生出来,已经成了不成文的“文件”(办案人员只要遵循法律法规,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断案,既弘扬法律公平公正,罪犯得到应有的惩处,)。可是,办案人员和被办人员却双双走入歧途。他们都在追求一个结果,假如缺少了这个结果,就像是少了魂魄一样。案例析:被判的人总想拉关系,走门子,为的是轻判、少判。既然是送到空地儿或者是背灯影儿,也认,起码心到佛知。不然,由于心里不踏实会质疑断案的真实性。只有送了礼,这颗悬着的心才会落儿下来。久而久之,这种风气变成了“训条”。有的办案人员,就是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收不到礼,这个案子就没法办,也没有心思办。收了礼,办案人才会有敏捷的思维、工作的上进。不然,这个案子(无论大案、小案。)将永无头绪。办案人会换着花样,把案子拖过时限期。如果还想继续办下去,只有再起诉。再不送礼,便毫不客气的再拖,直至把人拖到心力憔悴,瘫痪在床上。

    想到这,伍一深深地叹了口气。在他们离开的时候,为了二弟,伍一心里想的和具体做的仍然背道而驰。想想自己心里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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