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吧。”
店主收起抹布,转身往外走,几步后又回过头,看向朗姆蒙着纱布的左眼,随口问道:
“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怎么感觉,这老头等的就是自己服软?
朗姆沉默了片刻,“……胁田兼则。”
“胁田……”
店主默念了几遍这个名字,继续道:
“还没问,你的眼睛是……?”
妈的,这混账老头专挑别人痛处问啊……
朗姆心里的火气‘噌’地一下又上来了。
一开始这样伪装,他自然是做好了被询问的心理建设,可计划赶不上变化,那几抹布已经把他的耐心磨得差不多了,现在还要被追问伤疤,简直是往他的伤口上撒盐。
可……
已经到了签合同的关头,要不忍了吧。
不行,忍不了……
朗姆深吸一口气,还是打算膈应一下这个老头,“噢,眼睛啊……没什么大事,就是长了一个又红又肿,很是不得了的疙瘩。”
他一边说,一边作势就要掀开纱布,并在心中计划。
要是这臭老头以此为由赶自己走,那自己也就不管什么潜伏计划,回头就连人带店一起处理掉!
朗姆甚至已经开始脑补,店主被杀时惊慌失措的表情,可万万没想到,店主闻言,不仅没有嫌弃,就连原本还带着点怒气的口吻都柔和下来:
“很是不得了?有没有看过医生?”
“啊?”
朗姆掀纱布的手僵住,“……什么?”
“那个疙瘩是什么时候长的。”
店主继续问:
“眼睛上长疙瘩,可不是小事。红肿得厉害吗?疼不疼?有没有流东西?”
这,这展开不对啊!
朗姆张了张嘴。
自己明明是想膈应这老头,让他知难而退……而且,正常人在一个吃饭的环境里,听到‘眼睛上面长了疙瘩’,第一反应不都是为了避免影响食欲拒绝查看吗?
怎么这老头还往前凑了?
“我……”朗姆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都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也不会有多少客人来了。”
店主回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这样吧,签了合同后,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反正你也要留下来打工,把眼睛治好才能好好工作。”
“……不用。”
朗姆放下手,把纱布重新按好,“我去过医院,也上过药。”
“药呢?”店主看着朗姆空空如也的手。
“……在附近的旅馆里。”朗姆没办法只能现编。
“医生怎么说?”店主又问。
“说……”
朗姆脑子飞速运转,“说没什么大事,但恢复起来需要时间。”
店主盯着他看了几秒。
那眼神,让朗姆莫名有点心虚。
不是那种看穿他身份的心虚。
而是,对一个关心自己的人撒谎的那种心虚。
见鬼。
自己多少年没有这种感觉了!
果然事成后还是杀了他比较好……
朗姆也深深地看了店主一眼,脸上重新挂回那抹像是在有意扮演精明的笑容。
见状,店主不再多问,从抽屉里拿出两份合同,在可补充条款的区域又写了几笔。
朗姆凑近一看,心情又是一阵复杂:
“招待和帮厨?”
“怎么?不愿意?”
店主误会了他的表情,“别小看招待,学会跟人打交道,才能磨掉你那脾气。我承认,你的刀工比我要好,但眼睛没有痊愈前,握刀还是太危险了……万一伤着客人怎么办?”
那样的话,那个人绝对不可能活着走出去报案……
朗姆在心中过了过嘴瘾,表面上还是在合同上签上了‘胁田兼则’这个名字,趁机打听隔壁的名侦探:
“对了,毛利侦探的事务所就在隔壁,他经常会来这里吃饭吗?”
“他啊。”
店主对那个名侦探的印象不是太好,“自从我这里不允许赊账后,他只有压中赌马时才会来这里吃寿司,喝啤酒。”
朗姆:“……”
居然要拼概率?
要不还是把他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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