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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经常来的老顾客,他基本每一个人都能叫得出来名字。
同样的,他们也认识他。
大家更像是朋友。
自从网上的热度消散后,他的工作也没有那么忙了。
每天只有中午、晚上两顿。
当天的食材卖完就收工。
下午还能回家去陪陪老婆、孩子。
……
隔天。
徐君乐和麦又歌再次过关回到鹏城,他们目前并不知道珍姐和强哥的打算。
虽然强哥觉得他们在哪里都一样,但私心里,他们更想小儿子回奥门。
那样的话,一家人热热闹闹。
多好。
回奥门,他们一样会给小两口配上一套房子,反正价格跟鹏城差不了多少。
都是2-3000万的样子。
两人回到鹏城的第一个周末,麦又歌就带着徐君乐回了老家。
“小麦回来了?”
“这旁边的帅哥不会是你男朋友吧?”
“哈哈,肯定是了,你看看他手上拎着的礼物。”
“女婿上门咯。”
“……”
乡村社会,那是人情社会的经典体现,麦又歌一回村子,到处都是熟人。
麦又歌在他们村里也算是一个名人。
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
长得又好看。
人也孝顺。
把母亲留在老家,那是因为她妈妈不想跟着她一起出门。
老人家的想法就是这样。
不想麻烦子女下辈。
“妈。”
来到家门口,麦又歌笑着抱了抱老娘。
“阿姨好。”
徐君乐跟着喊了一声。
“好,好。”
麦妈妈看到高高大大的徐君乐,脸上的皱纹都笑了出来。
姑爷上门的事,她当然知道。
麦又歌早就跟他提了。
是的。
麦又歌说的是准姑爷,两人虽然才确定关系不久,但认识那么久,麦又歌早就确定了要在一起。
所以。
就说是准姑爷。
“来,快进来。”
跟着麦又歌妈妈一起进了小院,徐君乐四处打量了一眼。
他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典型农家小院。
一栋两层的房子,看样子是新建不久的房子,麦又歌跟他提过,是去年刚刚建的房子。
花了20多万。
都是麦又歌出的。
二十多万对于一个打工人而言,不是一笔小钱。
这笔钱出去,她的积蓄基本去了三分之一。
当然。
积蓄的事,麦又歌没跟徐君乐提。
关系再怎么好,也要有一点点个人空间和隐私。
在麦又歌老家待了两天,麦妈妈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对这个姑爷。
她无限看好。
或者说,她对女儿的婚姻没有太高的要求。
只要女婿疼爱女儿,两个人和和美美,那就够了。
更多的?
没有。
下雨天知道回家的,都行。
像徐君乐这种相貌帅气,家庭条件又好,对女儿又好的女婿,打着灯笼都难找。
至于婚后去哪。
麦妈妈根本没想过。
去男方那边,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因此。
她压根没有考虑过去哪里住的问题。
老家就挺好。
“麦满分。”
“嗯?”
回去的高铁上,听到徐君乐忽然喊出这个称呼,麦又歌惊诧道。
“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今天很怪。”
“怪?”
“怪好看的。”
“噗嗤”
麦又歌笑着摇了摇头。
“幼稚。”
嘴上说着幼稚,她的嘴角却扬成了耐克。
压都压不住的那种。
……
两个月后,老徐夫妇也跟着徐君乐和麦又歌来到了她的老家。
这一次,他们再次受到了全体村民的关注。
上次只是带男的上门,到底能不能成,那还是未知数。
现在?
家长都来了,百分百能成。
哪怕后面离了,那也是以后的事。
双方家长见了面,后面的事探讨的很顺利。
结婚日期?
定了!
住哪里?
也定了!
不去奥门。
就定居鹏城。
房子已经在看了。
先订婚,再买房,装修,等装修差不多了正好结婚。
选择定居鹏城是徐君乐的主意。
第14章 走,走,走-->>(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