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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1章十年之期,夷洲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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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对方提出这种条件,分明是把他们当成冤大头了!

    “二十年太长!”

    “四年,本官可代替我朝允诺尔等!”

    “至于夷洲于贵霜所得,可尽归而等,但夷洲若途经我朝港口,该交的税一丝也不能少!”杜如晦回应道。

    他自然清楚,当对方开始讨价还价的时候,就说明对方已经答应了这件事情。

    那么接下来,就是双方直接进行讨价还价。

    三年的时间这个条件,当然也不是大晋的底线,管仲一开始也从来没指望着能够依靠三年,这个条件就让对方答应。

    毕竟,总不能真的把人家当成冤大头,当傻子耍。

    之所以一开始给的条件这么低,本身就是为了给双方讨价还价的权利的。

    至于对方口中的所谓夷洲在贵霜所得,其实,无非也就是人口罢了。现在的夷洲,什么都缺,但最缺的还是人口。

    恰好,贵霜那边人口,绝对是不缺的。

    可两国舌战,那自然是能争过来的,一点都不要让的。

    故而,杜如晦上来就要和对方收税。

    以夷洲和贵霜帝国的距离,这种远航,这中间必然是要找港口进行休整的,而在这个中间,自然只有他们大晋的港口。

    去的时候,但是给他们大晋运军粮,运军用物资,他们自然是不会收税的。

    但是,对方要是回来的时候还要办点私事的话,那该交的税,他们自然是一点都不能少的。

    “四年,贵使依旧在开玩笑!”

    “十九年!”朱瞻基继续开口道。

    “不行,十九年太长了!”

    “我们大晋大气一点,跟你缔结五年的和约!”

    …………

    经过了连续三天的讨价还价,双方才在这个时间上最终达成了一致,最终约定了十年的和平之期。

    并且,双方在商量好之后,正式递交国书,并加盖大印。

    也因为这一件事情在夷洲之中促成,故而,后世史书之中,这一件事情也记之为夷洲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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