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利萨吩咐道。
“属下遵命。”两人分别躬身告退,并各带着一帮人开始执行搜寻龙珠的任务,而这个时候,远在另一颗星球的贝吉塔逐渐恢复了意识,在听说弗利萨带人跑到那美克星去的消息,立刻将赶往地球的计划延后,启动飞行器,便朝着那美克星极速前进。
“可恶,那个时候我应该没有透露那美克星的事情,为什么弗利萨兴师动众赶往哪里,可恶,一定要赶上啊,为了我永远的生命……”喷薄强烈尾气的飞行器眨眼间进入了宇宙深处。
除此之外,还有第三方的势力,就是布玛等人,按照估算,大概需要还需要几天,就能抵达那美克。
听闻这个消息,郑磐也静下心来,毕竟需要面对弗利萨那种程度的敌人,在自己还无法变身成为超级赛亚人之前,不能太过大意,自己如今的力量能完胜变身状态下第一和第二形态下的弗利萨,与第三形态的力量相当,但绝对敌不过完全变身后的弗利萨(这里的形态是参照百度百科中的形容,第一形态就是常态)。
如果使用界王拳的话,估计能打成平手,只是不晓得对方具体实力会被系统增幅成什么样子,况且,界王拳可是双刃剑,如果没办法打到对方,最后倒下的必定是自己,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准备使用的,不过有人会说了,不是还有元气弹吗?
对,的确还有元气弹这种大招,不说自己还未完善元气弹这个招数,自己万一被反噬就糟糕透顶了,郑磐还称不上恶,不过内心里面还住着一个啊,那个家伙就不太好说了,而且,自身并未达到悟空的纯净,控制元气弹的时间也被迫缩短,不然当时在界王星上就不会那么麻烦,差点搞得没办法收场。
话说到这里,却也不能完全否定元气弹的威力所在,悟空的做法是收集,郑磐则变成了掠夺,同样是元气弹的起手式,表达的方式却截然不同,光从威力而言,郑磐更占优势,可是
第六十二章 抵达那美克星-->>(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