瞳孔猛然皱缩。
徒弟们没关严的房门被阵风吹开。斑白头发在风中凌乱。
原来,真的已经是个老人了。老到,容不下年轻人的地步了。老到,斗不过年轻人的地步了。
屋内,响起深深的一声叹息。
药铺。
“姑娘,您这药方,吃了人是要眼中上火的!虽然对寒疾有一定效果,可是对身体的坏处大于好处。若是身子老迈的人吃了,没准还要肺热咳血的!”
小兔子一身贵妇打扮,头发挽成新婚妇人的模样。手中绢扇敲在药铺小伙计的头上:“就是让那贱人上上火才好。放心,她年轻着呢!不会死的!你不用怕担责任。”说着,长袖掩盖下,手中一滑,一锭碎银落入小伙计手中。
小伙计这下犯了难,这钱差不多够他在药铺做三四个月的工。而且来药铺的人,很少有人会出手打赏。是以这么多的“意外收入”,小伙计真的是从来不曾见过。自己是乞丐出身,如今做到药铺的伙计,也依然是城里的贫下人士,连媳妇都不曾娶到。
但是这药……反正也是能治病的药。又不会死人!小伙计脸上闪过一阵疑似决然的神态。不再说话,转身去抓药。
提上药,小兔子巧笑着离开了药铺。
斗金城啊!哪里有不贪财的人!小兔子回望那个小伙计。神色有一丝黯然。我的仇人不记得我了。我的伙伴竟然也不记得我了。
许是想不到吧。当年那个彪悍的乞丐小丫头,会穿着一身丝缎,站在你的面前。成为与你截然不同的人。如果你记起来是我,是不是会羡慕呢?
呵呵!其实,我真的不值得羡慕。如果可以,我真希望当初和小狗子攒够第一个一百两银子的时候,就回乡下买几亩薄田,从此油盐酱醋,男耕女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