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的。
“那么我也想问问你。”林麟趾冷笑着反击道,“你够资格吗?”
雷恩眯起眼睛,说:“或许,你该学习一下,什么叫做‘尊重’。”
林麟趾看着雷恩,理智在警告着他不要试图去激怒对面这头凶兽,但人不可有傲气,却不可无傲骨。即使是实力低下,然而也不能既输人又输势,他说道:“但我起码懂得什么叫做‘自尊’,而你却不懂得‘自重’。”
“中国有句俗语,咬人的狗不叫,这句话很有道理。”雷恩话有所指。
林麟趾反应也不慢,立刻回道:“所以你不会叫,但你会咬我!”
“哼!”雷恩眉头皱起一声冷哼,他的那点耐心已经被磨完。
林麟趾不是一个刻薄的人,但真的刻薄起来,也可以不是人。
他张嘴还想再挖苦几句雷恩,突然觉得呼吸一窒,周围的空气仿佛瞬间凝固住,然后向着他挤压而来。
“归根到底,还是谁的拳头大,谁他妈才是爷!”林麟趾苦笑一声,他成功地将雷恩激怒,此时此刻这也算是自作自受了。
身体的每一寸地方都在承受着越来越重的压力,林麟趾甚至感觉到自己的两颗眼球,都快要被挤出眼眶。雷恩戏谑地笑着,似乎并不打算就此收手。
如果不想死,就必须有所动作,而林麟趾所能倚仗的,便只有鲜血之道。
体内的血液翻滚着,因为周身的压力而略显缓慢。
两道鲜血从眼角溢出,滑过林麟趾苍白的面庞,就像是恐怖电影中的情景一般,十分的诡异。
不同于林麟趾的狼狈,雷恩倒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正惬意地品尝。他就像是抓到老鼠后,还要玩弄一番才会吃掉的猫。
他微微仰头,将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早已蓄势待发的林麟趾趁机也出手。
两柄如死神镰刀一般的血刃从双臂生出,林麟趾用尽全身气力跃起,斩向对面的雷恩。
雷恩邪邪笑着,身形一闪,林麟趾就被直直踹飞出去,重重地撞在隔间的墙壁上。
林麟趾从一开始,就不认为自己这次偷袭会成功,他没那么天真。而之所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只是想向雷恩表明一个态度――士可杀不可辱。
从这一点上来看,他成功了,不过雷恩这一脚,踹得也真重,林麟趾趴在地上,好长时间才缓过气来。
“没想到你觉醒了鲜血之道。
第三十章 拳头大了才是爷-->>(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