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毕竟地仙能够化形于无常从对手想像不到的方向上动突然袭击让修真者防不胜防。
一般情况下修真者有两个选择。
一是不顾一切的进攻。让地仙难以集中足够的真元进行偷袭争取让地仙转攻为守从新掌握主动权。
能够与地仙比拼攻击力除了强大地实力之外还要有非常厉害的法器。
二是转攻为守并且与地仙拉开距离尽量照顾到每个方向。避免遭到地仙的偷袭。
这是大部分修真者采取地策略。特别在外援即将到达的时候修真者都会以此拖延时间。然后与赶到的外援联手对付地仙。
也就是说如果伊利特亚的实力足够强大并且拥有非常厉害地法器就会主动抢攻迫使水真子继续防守。相反如果伊利特亚实力不够强大也没有厉害的法器在易阳子等宗主随时可以出手相助的时候就应该着重防守拉开距离拖延时间为易阳子他们提供机会。
可是伊利特亚不但没有转攻为守也没有不顾一切的攻击仍然按照他的套路有条不紊地迎接着水真子的反击并且利用水真子反击的间隔时间继续用那种对水真子没有多大威胁的手段动攻击。
到此水真子没有判断出伊利特亚的实力却判断出伊利特亚是个半吊子。
毫无疑问伊利特亚根本不了解修真界的很多常识。
该攻不攻该守不守这叫什么打法?
同时水真子意识到一个连常识都不知道的修真者又有多厉害呢?
至少在修真界有记载地数千年历史中没有一个真正地高手出自凡界更没有一个真正的高手不明白修真界地常识。
想通这一层之后水真子立即调整策略。
既然伊利特亚是个半吊子还有什么好害怕的?
不管伊利特亚有多厉害缺少修真界的常识足以让他完蛋了!
水真子决定迅干掉伊利特亚结束这场没有多少意义也让他丢尽颜面的战斗。毕竟数百昆仑七十二宗的门人还有数十个宗主都看着他呢。如果连一个半吊子修真者都对付不了今后还怎么混?
下定决心不等于盲目行动以水真子的性格他也不会盲目行动。
既然无法判断出对手的真实实力就不能有任何保留必须用最有效也是最致命的方法一举格杀对手绝不给对手任何反败为胜的机会!
心随意转行随心动。
趁着伊利特亚在一轮狂攻后的回气机会水真子出手了。
真正出手了!原本高度凝聚形成元婴的青色真元如同雾气一样迅散开顷刻间塞满了方圆百米内的空间同时裹住了来不及逃走的伊利特亚。
也就在这个时候水真子将压抑在心底的愤怒泄了出来。
堂堂地仙竟然被一个半吊子修真者压着打了几十回合。简直是岂有此理!
一击得手水真子绝不会手下留情。
用真元裹住对手并不等于消灭了对手!
要消灭对手还要消灭对手地肉身消灭对手的元婴。
就在虚行子与易阳子等宗主看过来的时候。青色真元开始急剧收缩。随着密度提高青色真元开始无情的攻击伊利特亚的肉身消耗伊利特亚地银色真元并且堵死了银色真元逃跑的通道!
也就是说只要肉身完蛋真元耗尽伊利特亚连重头再来的机会都没有!
纯能量攻击是地仙最拿手的攻击招数。也是对修真者最致命的攻击招数。
在此情况下就连易阳子这些达到了渡劫期的修真者也只有一个选择一个迫于无奈。平常绝不会想到的选择。
自爆真元!
利用自爆真元的方法与地仙拼个鱼死网破。
也仅仅是鱼死网破而不是玉石俱焚。
自爆真元将彻底炸散修真者地心神使修真者彻底完蛋。却不能彻底耗尽地仙的真元让地仙灰飞烟灭。
说白了用自爆真元对付地仙是为其他修真者创造了机会。
自爆真元的时候地仙要想保住本命真元。必须用十倍以上地真元抵挡爆炸产生的强大威力并且需要一定的时间重新凝聚心神将炸散了的真元集中起来。这样一来就难以应付其他修真者地攻击。
问题是如果没有渡劫期的修为或者说是渡劫期的心神力修真者难以在真元耗尽之前集中。并且引爆自身的真元。
伊利特亚的修为明显没有达到渡劫期。也就无法用这个办法与水真子拼个鱼死网破。
只是水真子没有判断出伊利特亚地真实实力。所以出手的时候使出了全部真元根本不打算给伊利特亚自爆真元的机会。
在虚行子等人的惊恐目光中弥散的青色真元迅收缩了上百倍。
从青色真元中透出的银色频繁闪烁着只是每次闪烁之后都会暗淡许多。
毫无疑问伊利特亚为了保住肉身保住元婴只能将元婴内的真元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来抵挡青色真元地进攻。
如此下去不出片刻他的真元就会被消耗一空。
“伊利特亚……”
“乳臭未干地臭小子竟然害得本大仙浪费这么多时间简直是死有余辜!”
水真子的笑声非常阴森也非常狰狞。
翻滚蠕动之中青色真元渐渐凝聚成了水真子的元婴只是块头比之前大了好几倍。另外青色真元里的银色光芒也越来越暗越来越微弱。随着最后一丝银色光芒闪过青色真元中只剩下了一个模糊的身影。
伊利特亚竟然被水真子吞了下去还被水真子“消化”掉了!
见此情形虚行子是又怒又惊。
怒的是水真子竟然痛下杀手不留丝毫余地。
惊的是水真子竟然能够将伊利特亚整个吞下连骨头都不吐!
与他一样易阳子等宗主也是万分惊讶。
伊利特亚可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修真者。对地仙来说修真者的肉身没有任何意义。难不成水真子还想“借尸还魂”?
对水真子确实想借尸还魂!
“哈哈……”
在极为恐怖的笑声中青色真元再次散开。
伊利特亚的躯体漂浮在空中没有呼吸
第一百五十三章 借尸还魂-->>(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