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你我兄弟难得相聚,便去喝个一醉方休,如何?”林风是一个爽快的人,也是随心的人。
“中。”
萧尘眉开眼笑,其实他有时比林若海更爱酒,只是林若海通常会大醉,但萧尘不会,从老头子在小时候带着自己喝酒算起,萧尘就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醉过,也许只有萧长河离开的那次,即便是林若海加入袍哥的时候萧尘也只是喝了半醉。
上了林风的陆地巡洋舰,萧尘并没有多少的惊讶,车不过是一种交通工具而已,在他的理解中,好坏的区别实在不大,只要能够舒服便足够。
开着陆地巡洋舰在左拐右绕了半个小时后,林风带着萧尘来到了一个叫做刘记大排档的地方,很普通的地方,奢华也根本谈不上,唯一的不同之处也许就是老板娘丰满的有些离谱的身躯。
林风知道萧尘吃不惯大酒店的饭菜,也只有在这些最底层的地方才能让面前这个一身伪装故作坚强的男人放下防御的架势。
下车后,看着十分普通的刘记大排档,萧尘眼含深意的看了林风片刻,也许,在这一刻,萧尘真的将林风当成了自己的兄弟,生死与共,不论贫贱。
老板娘看着衣着光鲜的林风,用堆满肥肉的笑脸欢迎道:“快进来坐,外面风大。”心里也许已经乐开了花,看这个年轻人开的车就知道这是一个有钱人,今晚也许可以让这个年轻人出点血。
林风和萧尘进了大排档后,随意的找了一个没人的座位,点了几个炒菜,拿了几瓶二锅头,最劣质的那种。
林风不知道萧尘是否能喝酒,但他知道山里的汉子大多都是能喝的,尤其是四川的汉子,所以他点了最烈的二锅头。至于那次在萧尘家里所喝的桃花七日醉,林风至今想来也是回味无穷,那次回到家里,自己可是足足睡了三天。
看着面前的男人一口酒一口菜,林风突然觉得有些羡慕,也许这个男人的命有些苦,但他活的却比自己潇洒自如了许多。
满饮了杯中的烈酒,林风看着萧尘笑道:“我林风今年二十六岁,虽然比你大了一些,可却不如你活的自在,这二十六年我完全按照父辈所指定的路线生活,在别人看来我是风光无限的富家子弟,有权有势,可他们谁也不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我想要的又是什么。”
“人活着便
33 小饭馆-->>(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