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带给了无尽的暖意。
“哼,我听说这里的野狗很厉害,很坏,会偷吃人的尸骨,我就要杀光它们,为那些孤魂野鬼报仇!”
“人已死,就只是一堆废肉,吃与不吃,有什么两样?狗不吃,还是会被蛆虫吃,还是会腐烂成泥。”那少年不由得笑了起来:“你可真好玩,这么大晚上的来这孤坟,你也不怕鬼?“
“我来帮他们报仇,为什么要怕他们?”
“胆子倒是不小!”那少年道:“行了,你也不用杀了,这样打打杀杀的事,会损阳寿,由让我们男人来干就好,快回去吧。”
媚流有一瞬间的愣怔,心似乎触动了一下,随即笑道:“你就不怕损阳寿?”
“实在要损也是没办法,不过能不杀就不杀,我只是打晕它们,这些狗已经认识那些抬尸人,不会咬他们,只有你半夜来,所以才引起它们的敌意。”那少年道:“你住哪?我送你回去。”
“好呀,你送我回去吧!”媚流热切地点点头:“我爹最喜欢你这样热心的男子了。少侠贵姓?家住哪里?可曾婚否?公子……”
一边说着一边踏前一步,大有上前要揪他的感觉,那男子下意识地向后一步,不让她抓住。
“公子,您半夜里送人家回家,总得问一下您的姓吧?”
那男子一愣,想起半夜里送一个女孩子回家实在不妥,万一给人抓住成亲就糟了,忙道:“我突然想起有事,那你自己慢慢回去,我看你的功夫不弱,一般宵小不是你的对手,我就先走了,你自己小心。”
嗖!一下子没有了踪影!
“诶!诶!人跑哪去啦!别走呀,我爹最喜欢你这样的人了!少侠,您叫什么名字呀!”媚流叫了两声,哪有人应,不由得笑得弯了腰,跑得倒快!
这个少年倒不是个拖泥带水的,有的少年非要装侠义,与被救的少女不知深浅地牵扯上,结果被救少女恋上英雄,如果英雄无妻也无未婚妻,那倒是皆大欢喜,否则便平添人间一段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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