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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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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弓。他身后的士兵们有点慌张的看着这些突出其来的家伙,他们是第一次遇到不死生物,面对人类不管多么强悍都还可以放手一博,而这些怪物却让他们感觉到本能的畏惧。

    两个小队长惊讶的看到横抱着兰希的阿尔丰斯走出来,她像一只听话的小狗一样将脸伏在自己男人的胸膛上,对吸血鬼们视而不见,阿尔丰斯向两个小队长点点头。

    “换矢。”这个词从小队长的口中喊了出来,很多时候阿尔丰斯就是勇气的象征,他的出现开始将士兵心中的阴影驱散。

    二十匣精金魔法矢迅速被换上,除了穿透厚重的铠甲,这些东西另一种用途就是对付这些不死生物。

    “朋友,我们彼此间没有任何瓜葛联系。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动我们血族的人?”那个老吸血鬼厉声质问道。

    “刚才我们说到哪里了?宝贝。”阿尔丰斯没有回答对方的话,反而低头和怀里的兰希交谈起来。

    “不是说到那个老太太拆了一套残旧的礼服为自己的孙子重新做了一件衣服吗?”兰希眨眨眼,她用最舒服的方式依偎在阿尔丰斯怀里。

    “那个老太太不会就是你吧?怎么那么寒酸,连买一件新衣服的钱都没有?”阿尔丰斯依然没有向对面那群不死生物看上一眼。

    “爸爸曾经反复教导我们,节俭是一种美德,尤其是看到别人都穿得那么烂,我们没理由太过铺张浪费的。”兰希看着吸血鬼身上的服装,不由得掩嘴轻笑起来。

    兰希最后这句话让所有的士兵都明白了话里的嘲讽意思,吸血鬼们的表情全都变成了愤怒,血族虽然是大都是从人演变来的,不过他们却更看重尊严,血族对他们来说就是高贵和孤僻的代名词。

    阿尔丰斯和兰希表现得越轻松,士兵们就越是稳定,这个副团长在他们心目中是无所不能的。

    “我是掌管这个地区血族势力的唐费拉里伯爵!或者,我们之间产生了一点小小的误会。”老吸血鬼平静的说着,他制止住身后那些吸血鬼的动作,冷眼看着这对奇怪的小情人。在成为吸血鬼之后他可能经历过无数场出生入死的搏斗,不过就算是猎魔人还是教廷的教士,都不会对他视如无物。

    人类中无论谁杀死一个血族都是值得骄傲的事情,而眼前这个人有能力但并没有真正的下杀手,失去头颅的三个吸血鬼在棺材里躺上一个月就能恢复,而受刑的那一个也只是需要躺上三天时间。如果存心做对,就应该将所有的吸血鬼灭口,本来他以为阿尔丰斯他们是为了将自己引出来,才故意放跑一个,现在看来却一点都不像想象中的那样有场你死我活的血战。

    “告诉你们的那个巫妖,要是再对我的人下手,我保证他活不过三天。”阿尔丰斯冷冷看着老吸血鬼。

    “我想你找错人了,今年开始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接到任何指令,而且我的上司和我一样,都是血族。你们之间的恩怨,不应该扯到我们头上。”老吸血鬼显然是想息事宁人,和半神巫妖搅在一起的家伙他可不想惹,也惹不起。

    阿尔丰斯看着吸血鬼伯爵,他的话可信度很高,这个解释确实也是滴水不漏,不过那几个士兵怎么会突然间丧失意识?在丧失意识的时候他们还有没有做过其他事情?是不是冷山故意挑拨自己和玛菲亚、血族之间的冲突?这一切只能等扫荡将事情的经过从那些士兵的潜意识中提取出来之后才能解答。

    “你想怎么解决我们之间的事?”已经发生的事情无法挽回,阿尔丰斯这话一出口,双方之间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又再次形成。

    “如果只是一场误会,我想到此为止。在没有形成不可弥补的仇恨之前,大家各退一步,就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费拉里的语调很缓慢,自从第一眼看到阿尔丰斯,他就打定主意决定退缩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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