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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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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看着老板。

    “就算只买一个铜角的劣酒,也都是我们的客人,先生,酒可以分等级贵贱,可客人在我们眼里都是一样的。”

    这才是真正的生意人,他们能在众多的同行竞争中生存下去,不求多高明的销售技巧,也不在乎什么社会关系,靠的是良好的服务态度。

    说话间那两个收保护费的壮汉也走了出来,其中一个顺着山道走了上去察看情况,另外一个径直向阿尔丰斯走过来,看他的动作和普通的士兵没有太大差别,可能只是受过一些军事训练。这种人对付平民绰绰有余,真正打起来他连作为洛卡的对手都嫌不够资格。

    “事情我们组织会进行处理,请大家不必费心。”他向在凉棚里喝酒的人大声说着,虽然只剩下不到十个酒客。

    “你知道挥动这种铁锤需要多大的力气?你又知道从三百尺高的山顶将它这么准确无误的砸在被凉棚遮挡的桌子上需要什么样的判断?就凭你?我看不出你有什么办法能够处理这件事。”韦伯觉得这个混混很奇怪。

    “确实,我没有能力处理,不过我们收了老板的钱,再难的事情都得为他解决,他可以退钱,我们玛菲亚却不能这么做。”那个大汉瞪了韦伯的浅黑色头发一眼,“虽然我们西卡诺人很憎恨兰西的高卢人,不过既然你们付了钱,在付费的地盘上一样会得到良好的保护。”

    两个人从弯曲盘旋的山道一直走了下来,其中之一就是另外那个上去察看情况的混混,他胸口的衣服被一个身高只及自己腰部的人扣住,身不由己的在那个人牵扯下跟着走下山。

    “我们的父亲不会放过你。”那个混混大声喊着。

    “你忘记自己的誓言?缄默安宁百年。”站在阿尔丰前面的壮汉喝了一句,那个被控制的人顿时缄口不语,壮汉转头看着那个身材矮小的人,“朋友,这里是玛菲亚的地盘,做事希望能适可而止。”

    那个劫持人质的家伙是个矮人,身高不满四尺,大手大脚显得粗壮异常,下巴留着一丛卷曲的大胡子,他没有理会壮汉的喝问:“谁是阿尔丰斯?”

    阿尔丰斯伸出食指在自己鼻头点了点,“我就是。”

    “太好了,你知道不知道现在自己的身价是多少?你的价格三天前又涨了百分之十,雇佣我吧,一年只需三千金币,围着你打转的苍蝇将消失得无影无踪。”矮人的通用语说得很快,吐字却稍嫌不够清晰,听起来很别扭,好像缺乏平时的口语练习。

    这算怎样的自荐?在别人喝酒的时候一锤将木桌砸烂以显示自己的本领?凭这一锤就值三千金币的年薪?这个矮人实在是太过异想天开了。

    洛卡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无聊而且单纯的人,摸了摸火红的头发,指着矮人哈哈大笑起来。

    阿尔丰斯不禁摇头叹息,就凭这么个头脑简单的家伙能打败索命魔音这类挑战者?就算是出闹剧也不该这么个演法吧。悬赏的价格又升了十一万金币,教廷还真是看得起自己。

    这个矮人显然已经跟踪了好一段时间,不然他不可能知道自己会在这个小酒铺喝酒。这座小石山上像这样的酒铺不下五六间,每间酒铺的格局看起来都差不多,要是在山顶随便抛一个铁锤就能砸中自己这张台,这种巧合比在路上捡到一块金子的机率还要少,更何况他已经指命道姓要求雇佣,这是一个有预谋的行动。

    而眼前这个矮人应该并不像他所说的话那么简单,他会不会是一个提前混进来的卧底?伺机配合刺客的行动?阿尔丰斯不能确定,至少这个矮人还没有表露出敌意,要是他连这点气量都拿不出来,恐怕会在士兵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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