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半月就能让领主们变成彻头彻尾的穷光蛋,光是粮食上的消耗就能让他们叫苦连天。
远处传来重物的坠地声将阿尔丰斯从幻想中拉回现实,强盗动手了。因为马速不快,马匹摔倒之后立即挣扎着站了起来,背上的骑者却被抛翻在一边。四条灰影从埋伏的地方窜出,手里的刀剑抵在了地上的骑者身上。
阿尔丰斯由于离的比较远,只能看到强盗们在低声追问着什么。其中一个人的长剑往上挥出,由骑者的喉头划过,另一人的硬头锤随即砸下,将骑者的脑袋砸得稀烂。剩下的两人将武器插在地上,俯身在尸体上搜索起来,杀人的那两人则在旁边把风放哨。
这些人可真是嚣张,不单抢东西还随便杀人,杀害没有抵抗能力的人在强盗***里也是种恶劣的行径,一般都会受到同行的鄙夷和抵触,除非他们做得很干净,没留下任何的痕迹。这也不是强盗们想安什么好心,杀害手无寸铁的人只会增加下次抢劫的难度,反正都是死,就算不会武技的人面临生死关头也会拿起武器进行顽强反抗。所以很多强盗团体的口号就是:只要钱不要命,不会对失去抵抗能力的人和妇女儿童下手。这是一种心理造势,虽然听上去很人道,但却在人们心里种下了只要交钱就能免死的固定想法。
阿尔丰斯继续向前挪动,他的动作很轻,没有发出多大的声音。
“找到了。”一个强盗从尸体腰间掏出一封信件,向同伴兴奋的打了个招呼。
“可以看看吗?至少能满足一下我那小小的好奇心。”阿尔丰斯突然站了起来,出现在四五十码远的地方。
强盗们愣了一下,想不到距离这么近的地方还隐藏着其他人,还好这个笨蛋自己冒了出来,不然还以为这次抢劫做得十分干净利落。
阿尔丰斯学着布兰克的样子挽着钢盾,慢慢走近。他总觉得有说不出的别扭,好像手臂上多出了一大片多余的东西,不过既然要装那就装到底吧,反正在脱掉连着面罩的头盔之前,没人能认得出自己。
“伙记,见者有份,这是你该分到的那份,离开吧。”那个拿着硬头锤的人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抛到阿尔丰斯脚下,听声音里面起码有几十枚银币。
想不到一句话就值几磅面包,也不算太吃亏,只是这袋钱并不是阿尔丰斯的目标,他想看看那封信件里写的是什么,
“太少了,还不够放开肚子吃上一顿。听着,将身上的钱全拿出来,大爷心情一好就不怎么喜欢杀人。”阿尔丰斯阴恻恻的说着。
“哈哈……”“呵呵……”对面的四个人不由得狂笑一阵,好像看到了一个怪物。
“你一个人就想抢我们四个?好狂妄的口气。”使剑的盗贼双手交错舞起几个剑花,“既然是同行,那就按行规解决吧,我还想让你将那身盔甲和钱袋都留下来呢。”
阿尔丰斯根本不知道这里的强盗有什么行规,想来想去无非就是打上一场,他将弯刀拔在手上,“好。我接受。”
用硬头锤的大汉暴喝一声,抢上几步,锤头就向阿尔丰斯颈中砸落,另一个强盗拔起插在地上的单手斧从旁边夹击。阿尔丰斯全身铠甲,除了锤斧这类重武器,普通刀剑很难伤得到他。
阿尔丰斯一缩头,让过硬头锤,左手钢盾平平挥出,右手弯刀反撂而上。闷响声中,硬头锤落地,单手斧的刃部被弯刀劈开一道深深的口子,直达斧身中部。用锤的强盗口中鲜血狂喷,摔在地上不再动弹,胸口被钢盾砸中一记,估计肋骨已经没一根能够保持完整了。阿尔丰斯并没有用上内劲,这是双手各加上三百磅负重之后的结果,他既不会用刀也不会用盾,全是靠眼力和判断才能一招制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