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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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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林雨君也不意外。今天是正式上课的第一天,邹顺听得格外专注,应该说,一个学期最令人记忆深刻的便应该是第一堂课了。多年以后,邹顺似乎都还对那一堂课记忆犹新,第一篇课文是王家新的《在山的那边》,邹顺第一次接触这篇课文,并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不过有一个画面却深深地刻在了邹顺的脑海里,那便是“小时候,我常伏在窗口痴想——”这幅画面一直定格在邹顺的脑海中,成为他印象中多愁善感的标志,即使这和课文主题毫不搭边。

    接下来的英语课,是邹顺最痛苦的,老师名叫李月,长得倒是好看,年轻富有朝气,据说是刚从东北毕业没几年的大学生,操着一口十分流利的普通话,和邹顺以前的老师有着鲜明的对比,但是,这一切并不能使邹顺一见面就喜欢上她,因为她教的是英语——邹顺最害怕的一门学科。

    第一堂课,邹顺就就在她的课堂上出糗了。在她自我介绍完毕后,自然不能不认识几个新同学,她认识新同学的方式也比较特别,直接问人家:“What’syourname?”前面几个同学自然都过了,偶尔相互之间还闲聊两句,邹顺看着她的行进路线,一股强烈的预感提醒着他该做准备了,于是他立即问冯宗炜:“她在说什么呢?”冯宗炜似乎有点害怕他蹩脚的发音,尴尬地说:“我也不知道。”

    果不其然,李月老师走到了冯宗炜旁边,抽问了邹顺,邹顺站了起来,憋了半天,说了一句:“老师,我不知道。”李月似乎有点愠怒,道:“你不知道,那你刚才怎么不好好听其他同学的回答呢?”

    邹顺心里一阵暗骂,在心里怒道:要是我能听懂他们的,我还不会吗?李月没有叫邹顺坐下,而是径直又点了一个人,问了同样的问题,听了人家的回答,满意了,转过来问邹顺:“现在学会了吗?”

    邹顺只得支吾其词,李月无法,带着他读了两遍,而邹顺那蹩脚的发音自然引得大家哄笑,其实他并没有太大的口音,只是现在紧张,发出的音听起来更可笑罢了。以邹顺现在的思想境界,听到这哄笑声,只得在心里暗骂,当然,也不知道是在骂谁,若干年后,邹顺读了大量的书,对待此种嘲笑,只会轻轻地上扬一下嘴角,因为那时的他知道:只有那些内心脆弱的人,才会以取笑别人来增强自己的自信心,而真正的强者,只会对别人的错误示以鼓励。当然,若是其中取笑的人并无恶意,邹顺还是很乐意为别人提供这样的笑料的。

    这堂课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邹顺对李月一直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明明算不上自己的错,却要自己来承担责任,邹顺越想越气,只得把这恨意转到李月身上。

    所有老师中,邹顺最喜欢的是数学老师文一恒,有趣的是,他还是班主任林雨君的丈夫。他可以算得上一个全才,不仅可以教数学,同时也教邹顺他们历史,在二年级的时候,由于一些原因,他还把地理也揽了过来,据说还是边学边教,虽然初中知识比较简单,但在当时,对邹顺他们的冲击还是不小的。

    但邹顺最喜欢他的原因却不在此,而在于他的气度和哲思,他为人有一种大家风范,像是出世的隐士一般不与人争抢,他很多时候都会给邹顺他们灌输很多思想精华,而这是邹顺他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或者说是教科书上找不到的,他那些经典言论,一次又一次地激励着邹顺前行,虽然时隔多年,邹顺对那些言论几乎忘得一干二净,但邹顺相信,那些精华大多被他吸收、消化、融入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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