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陷阱。也不知道她遇上的并不是她的未婚夫,而是她未婚夫的大哥。”
“事情要追述到三天前。那天是那个土匪兵三十六师的大帅刘胡子的生日,其实刘胡子也算不上大帅,其实就是一个打家劫舍出身的土匪,后来被国民党给收编了。那个年代啊,其实国民党也无奈啊,战乱时期不过是什么出身的兵,大凡会打仗的就是好兵。那句话就叫黑猫白毛逮着老鼠就是好猫。”
“那个刘胡子一看到玉贞就惊为天人,玉贞漂亮啊,瓜子脸,丹凤眼,面如桃花,秀气的樱桃小嘴带着那意气风发的傲气,把这个土老冒大兵给迷得三魂不见了七魄。于是就说要买下玉贞,玉贞以死相逼,他当然就不敢再逼迫了。可是这刘胡子的一个副官认出了这个玉贞。事情就变得不能掌握了。”
这时候明月突的说:“这个和你又有什么关系?”
我叹了口气说:“这就不清楚了,但是我姥姥家是姓刘的,一般鬼怪在凶恶都不会随便杀人,我真的好想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
素问微微的一笑:“和你的老宅有关系,不过别人说的再清楚也不如自己亲身经历,或亲眼看到的清楚,白夜你最好赶快的记录下来你认为重要的东西,因为葬月之前你会回去一次。葬月之后你会再回来一次。不过如果一切都完毕以后你还在这个空间里就会把今天乃至以前的事情忘掉。若你离开了这个世界,那么这里的一切你记住了,但也最多是浮华的梦寐,这就叫或者你记住了已失去的,或者忘掉了曾经得到的,我劝你不要回头,不要回头,因为你回来了有一个人就回不来了。”
“我回来了,浩然就回不来了对吗?”我苦苦的一笑。“你是说我会死。”
“不会,不过就看你怎么看了。你的这个身体不会死的,我会守着他等你渡劫归来。”素问淡淡的说完这句话,这时候已经是上午8点。
阳光很灿烂。那冥界玫瑰缩回了花骨朵里,只有夜晚它才会芬芳美丽,到了白天它的样子还不如一个鲜艳的小草。我沉浸在那个已经消失了的年代。
我杀死了这玉簪子的主人,心中是有些悔恨的,可有时候,可怜之鬼,也是凶狠残暴的,我的这双手以男人的标准算是秀气的,但是我害怕看自己这双白,修长,有淡淡的青筋的手,仿佛上面全是血,是的,我的这一生杀过生灵无数,人,鬼,妖,怪,什么都有。如果可以我也希望我的这双手干干净净的什么也不杀,连只鸡也不杀,但是有的时候,你不要对方的命,对方就要你的命。残忍谁都不是天生的。不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