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金素昔也在,凌菲菲总觉得这两个人一碰面,连带着空气都变了味道。到底是哪里奇怪,凌菲菲也说不上来。
“喝点汤?”凌菲菲朝着沈古原笑了笑,“承安亲手做的。”
大热天,凌菲菲却不同别人,她清凉无汗,穿着一身白色的棉麻长裙,也不知道有多潇洒飘逸,在人群中能一眼看到她。每天都是那样清丽整齐,秀色可餐,那一股子书卷气更是别人学不来的。陆承安对她痴心绝对也并非没有理由。
沈古原点了点头,心里莫名觉得宽慰。
外面树影婆娑,陆承安站在露台上,好像在想别的事情,又好像是在听着他们谈话,凌菲菲走上前,往他嘴里塞了一块慕斯蛋糕。
“哥来了。”
“听到了。”陆承安搂着凌菲菲的腰身,“这边可以开出一块新地,种玫瑰。”
“别。”凌菲菲赶忙摆手,“种不活很浪费。”
陆承安听了,低声笑了笑。
“你的浪漫细胞全飞了?”
凌菲菲耸了耸肩,嘻嘻笑,“没办法,创作需要灵感。浪漫细胞全部变成灵感到我的歌里面去了,能怪谁?”
凌菲菲找到了她的理想男友,并且成功地让那人变成了自己的丈夫,从一开始她就梦想着有一个窄腰身,宽肩膀,可以抱着她起舞的男人,陆承安符合全部。
她心满意足,一脸快慰地依偎在陆承安怀里。
沈古原在沙发上坐着,看着外面这一幕,笑了笑。
如果沈振业知道他的女儿现在过得这么好,应该也能放心了。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谁能知道孤女凌菲菲,能有今时今日这样好的际遇。
“很般配吧?”金素昔循着沈古原的目光看了过去,“我们都这么想。”
“嗯,毕竟是我的妹妹。”
额。
金素昔朝着沈古原睨了一眼,没想到这人竟然这么护短。这样也好,以后绝对不会有人敢那么不自量力选择欺诲凌菲菲。毕竟有了这么一个能文能武很厉害的哥哥,人人都会怕他几分。
“菲菲。”
金素昔接了一通电话,匆匆忙忙走到阳台,“我得去医院一趟,有紧急手术。”
“路上小心。”凌菲菲一脸焦灼地看着金素昔,总觉得这人这么忙碌,对身体没有好处。
没过一会儿,那人就没了影子。
“金小姐是医生?”
“对啊。”凌菲菲看着沈古原那么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笑了笑,“不像吗?”
“不像。”
社会愈发肤浅,需要包装,毕竟很多人都只看外皮。金素昔秀色可餐,身材修长,可以当选为当红模特的。沈古原当然想不到,那么美艳的一个人,竟然会是整天穿着白大褂的医生。
“你准备什么时候走?”凌菲菲坐在一边,任由陆承安把玩着自己的手指。
“我没跟你说吗?我准备在棉城长住。”
人人都是忙忙忙,营营役役一辈子,也不知道得到了什么。沈古原决心不跟沈振业一样,没趣地过完一辈子,索性恣意一次,是以这次他来的国内,为的是潇潇洒洒过一段时间,哪里知道一回来就有了一个英雄救美的艳遇。
稀奇古怪,他又想到了金素昔那抹倩影。